土地]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2、在株洲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达到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8月13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挂牌区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8月13日向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5: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报价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4:00止。
1、土地用途必须按市规划局B1[2013]025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报名单位必须取得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的相关批复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3、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加气站,由芦淞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履约。如改变加气站用途的,市政府按成交价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竞得人自行承担因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密度:30%;容积率:0.3;绿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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