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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admin8个月前 (09-28)株洲产业信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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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总则头部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打造湖南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发展的调控,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200369《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201010《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十五计划》11《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1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头部层次:三市市域,面积约为28万平方公里。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地区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是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生态保育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重要区域,也是本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第四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2003—2020第五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思想,统筹长株潭城乡发展,统筹长株潭核心地区和外围区域发展,统筹长株潭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长株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人为本,保持生态平衡,统筹长株潭本地区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贯彻实事求是的协调发展原则,强调可持续性原则,促进长株潭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六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现实与目标”、“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这四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构成本次规划的指导原则:1各司其职,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既要适应未来发展转变的要求,针对战略性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配置,完善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发展调控模式,又要充分利用和引入自下而上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既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又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2顺应规律,正确把握“现实与目标”的关系。务实对待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大力推进发展地区率先发展、提升层次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的倾斜扶持待发展地区,促进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均衡布局;基于对区域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目标的确立,把握好区域发展节奏和时序,在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现实活力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冒进,又要敢于抓住历史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模式,在更高层次谋求更大的发展。3统筹兼顾,正确把握“长远与近期”的关系。在保障区域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前提下,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在保证区域长远利益和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要为近期的开发建设保持足够的弹性空间。4合理统筹,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保障区域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城市型区域与乡村型区域”、“长株潭核心地区与外围区域”的关系。两类区域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对前者强调刚性规划和建设性开发,对后者强调区域宏观指导和保护性开发。同时也要分类指导,正确把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保障发达地区的资源增量,重点解决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资源增量不足、生态环境恶化和缺乏协调等问题;为待发展地区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创造发展机遇。对敏感地区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地区和战略性资源、现实和潜在的冲突区突出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低效利用;对一般地区突出引导,放手发展。第七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第八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承担,由其负责协调和构建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有机体系,发挥规划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和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第九条省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审定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各类专业规划。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制定各类规划标准和准则以及规划的量化监控评估体系,并会同相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个级别的次区域规划。第十一条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三市总规及其他专项规划的上个层面的宏观空间规划,对三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城市发展承担指导作用,三市原城市总体规划有与之不符的地方,确需进行局部修改时,分别由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第十二条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指文本中宋体加粗加下划线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区域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本区域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区域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对违反本区域规划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者检举。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开发建设,应执行区域规划。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立项、征地、开工或者核准、备案,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城市群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第十三条长株潭区域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1国家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通过长株潭地区产业的集群化,推动本区域经济一体化,支持湖南省发挥后发优势,实施反梯度战略,统筹区域发展,提高湖南省在国内省份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整体实力。努力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综合优势和强大竞争力的主要城市密集区之一,成为辐射与服务中南地区的经济引擎之一,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竞争和直接对外开放的区域。2省域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通过三市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群在湖南省的非均衡极化发展、跨越式发展。努力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并带动湖南省全面实现小康,对全省发挥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区域。 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生态型的网状城市群。 成为湖南省城镇化战略的优先目标和重点实施区域。 成为湖南省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洼地和高新技术的孵化地。 第十四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标 1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 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 2形成以长株潭三市城区为增长核、以三市间的快速交通设施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为纽带的核心区 组团,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发展轴向周边地区放射的城镇网络群体。 3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就业能力提高,人居环境良好,污染得到综合治理,人地关系协调并体现科学发展观的 示范型城市地区。 4发展成为在华中经济圈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在国内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组群式的特大型城市化地域之一。 长株潭整体区域和核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系列指标预测见表1。 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发展阶段指标一览表年份 三市市域GDP(亿元) 增长率 三市核心地区GDP(亿元) 增长率 2000 2130125% 1298 18% 2010 375412% 2499 14% 2015 55168% 4025 10% 2020 791875% 6193 9% 根据规划推荐指标预测: 1规划长株潭区域整体生产总值GDP为近期2010 年3754 亿元以上,GDP 增长速度达到12%以上;到2020 增长为7918亿元以上。人均GDP 规划到近期2010 年为25 万元人民币以上,到2020 年达到5 万元人民币以上。 2核心地区生产总值GDP规划近期2010 年达到2499 亿元以上,GDP 增长速度达到14%以上;到2020 年增长 为6193 亿元以上。 3核心地区三次产业比例到近期2010 年为9:50:41,2020 年为5:45:50。核心地区人均GDP 规划到近期 2010 万元人民币以上,到2020年达到8 万元人民币以上。 城市群空间组织 第十五条区域城镇发展的空间组织 保持和加强以京广铁路、京武广客运专线 国道及湘江生态 经济带为主轴线的突出地位,继续促进这条轴线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以这条轴线为核心和纽 带促进三市经济的一体化; 积极打造两条次轴线 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为轴带,作为次级密集 发展轴带和主轴线的补充,规划期内较大幅度地推动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区域城 镇的协调发展和城镇等级结构的改善; 同时,以两条辅轴即湘乡—韶山公路和106 国道为纽带,联系和辐射广大的三市市 域地区。 规划蕞终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状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 一主两次两辅夹绿心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 第十六条区域城镇发展的等级结构规划 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属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区域次中心 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 1头部级—省域中心城市组群 即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是一个由长、株、潭三市城区和若干紧密关联的周边组团 构成的多核组团式中心城市,共同承担省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含长沙县城区、望城县城区、 湘潭县城区和株洲县城区和若干小城镇。 2第二级—区域次中心城市共8 一是包括韶山城区、浏阳城区、宁乡城区玉潭镇即宁乡县城、醴陵城区、湘乡城区、攸州城区原攸县县城,是本地区省域中心城市以外、具有县和县级别以上地域范围意义的 区域性次级中心城市,共6 株洲市域的白兔潭镇、网岭镇、皇图岭镇、界首镇。二是包括具有地级市市域影响的重点城镇32 包括长沙市域的铜官镇、桥驿镇、莲花镇、镇头镇、江背镇、青山铺镇、黄兴镇、福临镇、路口镇、横市镇、夏铎铺镇、煤炭坝镇、回龙铺镇、流沙河镇、灰汤镇、黄材镇等; 湘潭市域的青山桥镇、楠竹山镇、茶恩寺镇; 田镇、腰陂镇、虎踞镇、湖口镇、水口镇、洮水镇。4第四级—一般建制镇85 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进行撤乡并镇而成85个一般建制镇对三市 总体规划确定的建制镇设置数量略有调整。 第十七条区域城镇发展的主要功能体系 规划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作为省域中心,将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高 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生态型的网状城市群。 1长沙城区: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长株潭城 市群的核心片区之一。 2株洲城区: 国家的交通枢纽,湖南省的重要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具有较强 区域服务职能和山水生态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城市。 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片区之一。 3湘潭城区: 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长株潭城 市群的核心片区之一。 湘潭县是中国的“湘莲之乡”,县城易俗河镇是地区性农副产品转运加工基地及商品 集散地,是集工业、商贸、科技于一体的多功能园林化城市。 4韶山城区: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重点发展旅游业,并推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旅游型工业的 发展。 5湘乡城区: 湘潭市重要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铁合金、铝合金为主的冶金工业以及高标号水泥为主 的建材工业,积极发展皮革加工、啤酒等行业为主的轻工业,加快发展以水府庙旅游区为主 的旅游业。 6浏阳城区: 以烟花生产及其配套产业为主,相应发展轻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以及特色手工业等, 长沙市域的综合型次中心城市。 7宁乡城区: 以食品、轻工、机械、化工和建材工业为主,长沙市域的综合型次中心城市。 8醴陵城区: 以陶瓷、烟花产业为主导的山水园林城市,湘东—赣西物流中心。 9攸州城区: 株洲南部重要的商品流通基地,以化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市域中南部中 心城市。 10茶陵城区: 湘赣边界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历史文化名城,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县 域中心城市。 11炎陵城区: 湖南南部重要的旅游城市、株洲市南部重要的边贸物资集散地,以旅游、水电、森林 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 12重点城镇: 主要承担专业化职能、跨市域的服务职能、跨县域的服务职能。 13一般建制镇: 主要承担本镇域和邻近乡集镇的农副产品加工职能和商贸职能。 第十八条实施区域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 2005 年区域城镇化水平约为45%,2010 年约为50%,2020 年为60%--62%,考虑暂住流 动人口因素,高限设定在70%左右。远景城镇化发展水平达到85%左右。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制定与城乡统筹相适应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并坚持贯彻如下原则: 把加快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推进农村城镇化结合起来,推进工业化。把发展高新技术 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将人口流动与城乡 建设相互结合,形成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点。将农村要素流动和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繁荣农 村经济。以城乡经济一体化为导向,引导城市区域化和城市郊区化的进程,走可持续发展的 道路。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疏通和引导中心城市对区域农村、 农业和农民的反哺渠道和机制。 第十九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1人口发展规模控制 人口规模预测单位:万人 市域范围 核心地区范围 规划建成区范围 2003 41032476 占市域比例(%) 100 328 260 2010 1310550--600 460--530 占市域比例(%) 100 420--460 351--405 2020 1365700--750 610--630 占市域比例(%) 100 513--550 447--462 2用地发展规模控制 用地规模预测市域范围 (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 (平方公里) 规划建设用地范 (平方公里)2003 28088124500 29821 占市域比例(%) 100 16 11 2010 28088124500 450--500 占市域比例(%) 100 16 16 左右 2020 28088124500 600--620 占市域比例(%) 100 16 21 左右 注:文本中市域范围面积取值简化为28000km2,表格中2808812km2 为统计部门数字。 第二十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 本规划确定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为:“以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 景,以长株潭北、西南、东南三个功能区为主次核心,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为绿心,突出 长沙城区即长株潭北核作为核中核的地位,城市中心组团、片区组团和小城镇构成发育相 对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发达,各类空间协调发展,生态循环良好的网络型的城市化地域, 概括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包括了三个主 中心组团、四个次中心组团以及十五个片区组团和29 个小城镇组团。 第二十一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北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北核功能区,即长沙城市功能区,是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 的主核,主要包括长株潭主中心长沙河东中心城区、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河西新城已含雷锋 镇、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星马新城、高塘岭组团已含望城县城高塘岭镇、星城组团已含星 城镇、含埔组团、坪塘组团、丁字组团已含丁字镇、捞霞组团以及周围空间紧密联系、 功能互补的四个乡镇,即朗梨镇、黄兴镇、乌山镇、黄金乡。 北核功能区主要辐射的城镇包括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13 亭镇、桥驿镇、北山镇、安沙镇、青竹湖镇。该功能区属于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要求按城乡规划协调发展,引导其人居环境品 质向较高层次提升,以起到区域示范作用。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 第二十二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东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东南副核功能区,即株洲城市功能区,是长株潭城市群核心 地区的副核,主要包括长株潭主中心株洲河西城区、长株潭次中心株洲河东城区、栗雨组团、 石峰组团、田心组团、荷塘组团、枫溪组团以及周围空间与其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四个小 城镇,即马家河镇、群丰镇、雷打石镇和渌口镇。 东南副核功能区主要辐射的城镇还包括周边区域内的4 个乡镇,即南阳桥乡、云田镇、 该功能区属于由省级政府提供发展指引,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规划控制要求是控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用地。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 档次,建设优良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三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西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西南副核功能区,即湘潭城市功能区,是长株潭城市群核心 地区的副核,主要包括长株潭主中心湘潭河东城区已含双马镇、长株潭次中心湘潭河西城 区已含雨湖区的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等、鹤岭组团、易俗河组团以及周围空间与其紧 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一个行政乡,即河口乡。 西南副核功能区主要辐射的城镇还包括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 协作的2 个小城镇,即梅林桥镇、姜畲镇。 该功能区属于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为促进其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管 理建设水平的提高,实现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应对其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提供重 点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其沿着科学合理的轨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健康城市化道路。 第二十四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即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的范围和 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主要是指三核之间的交界地带,三市结合部, 包括城南组团原暮云组团、昭山-易家湾组团和远景的响水组团以及暮云镇、九华镇、白 马镇、跳马镇、响塘乡等乡镇区域范围。 该区域是长株潭城市群的“绿肺”,主要包含区域绿地和生态保育涵养、休闲度假两 类主要功能和少部分生态型新兴产业功能。其中区域绿地属于省级政府对其资源环境保护进 行监督控制、城市政府负责建设管理的地区,原则上只进行低密度生态型建设。对城市总体 规划中划定的区域绿地、环城绿带和各类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林业生态圈等地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生态保育和休闲活动功能区则属于由省 级政府对该地区的发展类型、控制规模和生态环境要求提供发展指引,由城市政府按照指引 要求加强管治的地区。 规划建议省政府在明确绿心范围和整体功能定位后,进一步委托相关部门编制具体的 绿心地区建设控制规划,以统一指导该地区有序的保护利用和绿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空间结构的整体控制和推进策略 1有效促进生态环境网络的形成。 在空间格局上规划形成以优美的自然山水和田园风光为背景特色的生态环境网络。 2积极建设三市区域基础设施系统。 以高速公路、铁路和航运线等交通网络建设为主体,能源、给排水、通讯系统、防洪 排涝等设施共同组成以长株潭三市城区为核心的城镇网络的基础设施支撑系统。 3整治三市城区的总体环境,协调各核心功能区和片区组团的有序开发。 有重点、有步骤整治三市城区环境,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三市各片区、组团的功能进 行调整,使核心地区各片区、组团形成为一个完整、协调的有机体。 4积极治理湘江污染,严格控制小城镇无序发展,坚决防止四面出击和无序蔓延。 第二十六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功能结构的整体控制和空间体系 核心地区内的各类城市功能组团的空间体系及类型控制为: 1以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主次中心功能区。 主要为长沙中心城区、长沙河西新城、长沙星马新城、湘潭河东城区、湘潭河西城区、 株洲河西城区、株洲河东城区等。 2专业化城市产业功能区含产业园区及工矿城区。 主要为高塘岭组团、捞霞组团、鹤岭组团、栗雨组团、石峰组团、田心组团。 3专业化服务中心功能区、物流商贸功能园区。 主要为长沙城南组团、含浦组团、坪塘组团、枫溪组团、荷塘组团。 4外围县城城区、小城镇建设功能区。 主要为丁字组团、易俗河组团、渌口镇区以及铜官镇区、黄兴镇区等。 5生态涵养区城市绿色肺、新兴产业成长区和旅游休闲商贸功能区。 主要为暮云镇区、星城组团、昭山—易家湾组团、九华镇区和远景的响水组团。 第二十七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具体组团功能定位 1三个主中心组团 长株潭主中心——长沙中心城区湘江东侧 城市商务中心和商业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成为集信息、金融、商务、行政办公 于一体,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高效集约的“极核”。 长株潭主中心——株洲河西城区 以行政、金融商务、文化体育、教育科研、信息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的综合中 长株潭主中心——湘潭河东城区湘潭城市主中心,集行政办公、商贸金融和文化娱乐为一体。 2四个次中心组团 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河西新城 在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和其它自然山水体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云集的 有利条件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先导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环境一 流、水平一流的文化科教产业中心。 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星马新城 以星沙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区以及广电中心、世界之窗为依托, 建设成为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基地、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规模,利用其特 有的对外交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高科技农业、航空工业和文化休闲产业。 长株潭次中心——株洲河东城区 以商业、贸易、物资流通、对外交通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其中心城区地位。规 划强调对芦淞商业优势的进一步开发和对南岭、东湖地区的综合改造,有机改善其交通体系, 控制居住人口和建成区过密增长,拓展商业物流区域的空间。 长株潭次中心——湘潭河西城区 作为湘潭市区副中心,以老城区为主体,近期继续承担湘潭中心城区商业职能,完善 配套市政设施及公建、绿化和市民休闲广场,搬迁调整现有污染和不适合在湘潭老城区内的 企业。远期通过城市更新形成湘潭市区副中心。羊牯-赤马片区结合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 学等建设大学城,并配套建设产学研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区”。 3十五个片区组团 高塘岭组团 规划为综合性产业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企业基地,以机械食品工业为主。 星城组团 规划为综合性产业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企业基地,以机械食品工业为主。 含埔组团 主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 坪塘组团 主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现有小水泥厂应 逐步关停并转。 丁字组团 完善水运设施,配套适量仓储功能。 捞霞组团 布局霞凝新港和捞霞货运站、编组站,成为水运、公路、铁路的中转联运中心,并规 划仓储用地、物流中心、大运量的工业基地。 城南组团原暮云组团 利用其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布置面向长株潭区域的旅游商贸等区域性公共设施。 栗雨组团 适宜用作对自然环境要求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用地。建设相对独立并封闭式管理 的工业园区。 石峰组团清水塘片区、湘天桥片区、杉木塘片区 其产业发展以提高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和劳动生产效率,降低污染,恢复生态特征为目 田心组团规划以株洲电力机车厂为龙头,在田心片形成技术密集型产业群优势,带动田心地区 的城市改造和发展,同时发挥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和中南林学院等科教优势,逐步形成高新 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区。 完善该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商业贸易、文化、教育金融、 信息、交通储运等第三产业,调整土地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保持生态环境,形成科研 与产业相结合的生态型城市组团。 荷塘组团分为宋家桥区和大丰区 宋家桥区:以株洲车辆厂为主体,集合若干企事业团体组成的以工业为主的城市组团。 大丰区:适宜开发集仓储、转运、市场于一体的物流园。 枫溪组团包括曲尺区和董家塅区 曲尺地区:以现状曲尺乡为核心,保护枫溪港、尖峰岭等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生 态旅游、观光农业,开发高档会议娱乐中心、高档住宅等,创建枫溪生态城。 董家塅地区:董家塅地区由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和608 研究所等大中型企业以及董家塅 高科技工业园组成。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产业优势形成技术密集型产业群,带动董家塅地区生活配套设施的 改造完善和枫溪生态城的开发,同时,结合芦淞区的商贸流通优势,在枫溪生态城建设新的 对外交通设施,形成一个新的商贸流通中心和高品质居住区。 结合昭山风景旅游区建设,配套安排休闲旅游设施、商贸和一类居住区。鹤岭组团 城市重工业区,配套安排居住、商业用地。 易俗河组团 规划发展为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电为主,配套旅游休闲、生活居住的综合性产 429个小城镇组团 跳马镇、黄兴镇、干衫镇、莲花镇、雨敞坪镇、白箬镇、乌山镇、新康镇、靖港镇、 为长株潭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镇。其中黄兴镇区将逐步发展成为长沙城市功能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备文化旅游功能的山水园林型城镇,并将成为东部制造业产业带上的重要 节点和生态型产业园区所在地。 均为与长株潭东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镇。其中渌口镇区将发展成为承担区域农副产品加工服务中心职能的城镇。 姜畲镇、梅林桥镇、九华镇镇区,均为与长株潭西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镇。其 中九华镇区将开发成为生态科技城和生态型的先进制造业或新技术产业基地。 第二十八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结构的演进时序 长株潭城市空间形态的演进应以三市城市现状用地为基础,逐步向外扩张,总体呈现 出近期三核同步增长,远期和远景逐步向绿心发展。 演进态势、具体空间结构发展时序如下: 1近期2003~2010 以长沙中心城区、湘潭城区、株洲城区为核心,采取内涵式的紧凑集中发展,引导有序外延,重点建设三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 动湘潭-株洲联合发展,搞好湘潭和株洲的路网衔接和空间隔离,预留三核中间地带的发展 空间,为未来多种发展模式提供可能性。 2远期2011~2020 长沙城区主要向东发展,并加快向南发展的进度。湘潭城区主要向北发展,兼顾向东。株洲城区主要向河西发展,搞好与湘潭的路网和绿色空间的衔接,适度向北,考虑与长沙市 东部开发区功能和道路上的衔接。营造三核相向发展的演进态势和空间框架,在三核中间地 带开辟文化娱乐、旅游度假和生态保护区域,并保留三核中间地带与三市原中心城区的隔离 空间。 3远景2021~2050 长沙、湘潭、株洲城区形成三核,并继续相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为背景的绿心,并在中间镶嵌若干高品质的新型城市功能区。 第二十九条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结构的远景构想 远景2050 年左右形成一个人口为800 万—1000 万,面积约为4500 平方公里的疏密有 致的城市群空间网络。 形成三主四次十二组团,主要包括长沙的中心城、河西新城、星马新城、高星组团、 含浦组团、捞霞组团、暮云组团、黄花组团,湘潭的河东城区、河西城区、鹤岭组团、响水 组团、昭山-易家湾组团、易俗河-河口组团,株洲的河东城区、河西城区、新马组团、云田 组团、渌口组团。 远景搬迁湘钢,并通过综合治理改造清水塘工业区。 小城镇组团仅保留长沙的铜官镇,其余逐步融入就近的各城市型片区组团。 城市群区域和核心地区土地利用 第三十条土地利用的规划目标和原则 1充分发挥本规划对土地资源集约和合理利用的调控、引导作用,坚持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落实好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2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基本农田不得擅自 改变和占用。实行蕞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即占用耕地与整理、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3建立合理的用地指标体系。尽量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提倡耕地质量提高改造,争取从质上实现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动态 平衡,促使农用地得到有效保护。 4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有序引导建设用地增量,有 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村镇土地整理,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相对集中,规模总量有所减少,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5加强对开发区用地的规划管理,加强对土地储备、供应的调控和引导。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 第三十一条 2010 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求 2010年区域土地利用调整统计表 单位:公顷 分类 面积 其中 比重 长沙株洲 湘潭 总面积 合计 100% 农用地 小计 8331% 耕地 2278% 园地 72810 39228 19034 14548 259% 林地 5225% 牧草地 6332 624488 023% 水面 65999 46826 40616 546% 建设用地 小计 91419 68236 1025% 城镇村工矿 96699 68151 53197 776% 交通用地 34669 15180 12585 6904 123% 水利设施 用地 35261 16444 10683 8134 126% 未利用地 61392 79898 39535 644% 注:文本中市域范围面积取值简化为28000km2,表格中2808812km2 为统计部门数字。 第三十二条核心地区耕地总量控制要求 规划期内,城市群核心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81600 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0%以上。其中耕地减少量控制在26300 公顷,包括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为18000 公顷,退耕还林为5600 公顷,退耕还湖为1500 公顷,灾毁为1200 公顷;同时,通过 土地开发、废弃地复垦、居民点整理和农地整理方式增加耕地24100 公顷,核心地区蕞终耕地减少量为2200 公顷。 规划期末核心地区规划耕地实际保有总量要求不低于公顷。 规划城市群核心地区耕地总量减少的部分可以在城市群外围地区平衡,而三市整个市域约28 万平方公里的行政区范围 内耕地总量则必须实现数量上的占补平衡。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耕地总量控制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减少量 26300 其中 建设占用 18000 退耕还林 5600 退耕还湖(水) 1500 1200耕地补充量 24100 其中 土地复垦、居民点 整理 12000 开发整理 12100 净增减量(+、-) -2200 期末耕地保有量 第三十三条核心地区近远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求 1农用地2010 年调整为公顷,2020 年调整为公顷,占规划核心地区土地总面积的709%,比2000 年净减少1500 公顷; 其中耕地2010 年调整为公顷,2020 年调整为公顷,净减少2200 公顷,占总面积的251%; 园地2010 年调整为1000 公顷,2020 年调整为10600 公顷,占总面积24%,净增1000 公顷; 林地2010 年调整为公顷,2020 年调整为公顷,占总面积的374%,; 牧草地2010 年调整为700 公顷,2020 年调整为800 公顷,占总面积的02%; 水面2010 年调整为25000 公顷,2020 年调整为26000 公顷,占总面积的59%。 2建设用地2010 年调整为公顷,2020 年增加到公顷,净增加5500 公顷,占规划核心地区土地总面积的263%。其中城 镇农村及工矿用地为公顷,占总面积的227%;交通用地96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水利设施用地6300 平方公里,占 总面积的14%。 3未利用地12000 公顷,占规划核心地区土地总面积的27%,净减少12100 公顷,规划土地利用率由946%提高到972%。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10 期内增减面积(公顷) (公顷)土地总面积 100% 100 0% 一、农用地708 5% 71 0% 500 耕地 256 4% 25 1% -220 园地10000 225 1060024 600林地 372 0% 37 4% 1000 牧草地 700 016 80002 100水面 25000 563 2600059 1000二、建设用地 251 0% 26 3% 5500 城镇 37200 838 5800013 0% 2080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59000 132 9% 43000 97 -16000 交通用地 9200 207 960022 400水利设施用 6000 135 6300 14 300 三、未利用地18000 405 1200027 注:表格中数据公顷在文本中简化表述为4500平方公里。 第三十四条核心地区土地保护控制和合理利用的总体要求 1遵循长株潭三市城市总体规划,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投放量,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内 涵挖潜,实现中心城市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有选择地发展重点小城镇,积极推行迁村并点,逐步减少乡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适时修编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保护和利用农用地,推广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挂钩制度,强化耕地的占补 平衡管理,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园林业,实现规模化经营。 3大力建设生态保护用地,禁止砍伐森林和破坏林相结构。禁止污染性工业企业沿江布局,根据城市规划调整部分污染 产业用地布局。 4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从严从紧控制耕地占用的总量和速度,严格控制农业内 部产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限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建设用地分期、 分批出让,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的稀缺状况,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土地蕞低价标准。 5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区域内土地利用率。 第三十五条核心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及整理保护导则 1建设用地区域 1城市建成区域 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建成区内部存量土地挖潜,对废弃、破旧厂房等进行改造利用,避免增量土地的盲目扩展。规划 期内,核心地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000 公顷之内。 沿江地区禁止规划布局污染环境的产业,沿江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逐步搬迁。 有序引导城市发展,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城市建成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要符合城市规划,其建设规模和开发方式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严格控制。 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用地区域的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35%。 2重点小城镇区域 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建设特色小城镇。 沿江小城镇的产业布局以高科技产业、高水平的第三产业为主,禁止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沿江新的污染源的产 生。限期治理污染企业或实施搬迁。 非沿江的小城镇根据区位特点和自身优势,城镇工业用地以承接城区转移工矿业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为主。 规划根据市场条件开发价位较低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吸引周围乡村地区人口向城镇集中,为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提供空 间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乡村地区含部分工矿点 开展乡村居民点整理,散户农户20 户以下应逐步撤并,向中心村集中,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人均建 设用地应由现状的200 平方米调减到规划期末的人均140 平方米以内。其建筑风格要保留地方特色,其周围应实行环境美化, 塑造整洁、干净、舒适的现代化新农村形象。 2基本农田保护区 1本区土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鼓励区内其它用地转为基本农田或为基本农田服务的用地,按照规划 保留现状用途的其他零星用地,不得再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2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 按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并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 3禁止毁坏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 3江湖平原高科技生态农业区 1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 2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增加有机肥施用,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降低农地污染。 3一般耕地应实行平整改良,以实现规模化、生态化和高效化,同时创造美丽的田园景观,建设高产、高科技的现代化 农业示范区。 4通过农业生态工程建设、休闲农业建设、农田园林建设,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建成集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 健、科研于一体的综合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4城市生态绿地 1禁止森林砍伐和破坏林地,尤其应加大对天然林和原生植被的保护,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的形式加以保 2优化林种结构和林相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水保林和风景林,减少用材林。5岗地-丘陵农林景观区 1山坡地开垦要防止水土流失,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山地丘陵区应严禁开垦,避免因破坏山区植被,而引起土地沙化、水 土流失、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自然灾害。土层深厚的缓坡地,根据需要采取水土保护措施,可开垦为耕地。坡度超 过15的不可再垦为耕地,规划利用其种植多年生牧草,并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栽植多年生果树。坡度超过25以上的 应保持原植被或植树造林,禁止开垦。对于各种土地利用都应规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 2宜林荒山荒地应全面绿化,低洼的农田应退田还湖,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必须退耕还林,5-25的耕地可退耕还 3农业耕作以横坡耕作取代竖坡耕作,发展林粮间作,培育发展特色、优质的农产品。4在水土流失的重点地区,应积极实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6未利用地 1地面坡度25 度以上地区及土层厚度80 厘米以下、地面坡度20 度以上的花岗岩、砂砾岩、紫色页岩地区规划为禁止 开垦区。 2规划确定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地区规划为禁止开发区。 3政府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为禁止开发区。 第三十六条核心地区的三市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开发控制的要求 1作为三市的绿心和城市生态保护区,禁止各类工矿建设,可以规划为森林公园和旅游休闲用地,并适当进行旅游配套 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成为以生态、旅游为主,辅以低密度建设控制的城市生态屏障区。 2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栖息地。依据区内的湿地、林区、浅丘群中的动植物资源分布格局及规划的环境功能要求, 结合特殊地形划定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严禁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 3保留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相向发展地区的耕地,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对其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绿色旅游农业。发挥 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美学等多重功能。规划期末将三市相向发展地区建设成集生态涵养和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 科研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绿心,以及城市发展的绿色屏障保护区。 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 第三十七条产业发展的总体原则 1坚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 2坚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要求。 3坚持可持续发展要求。 4强调保障就业和提高城市群内农民收入。 5坚持集中发展和园区化控制原则。 第三十八条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近期,要营造出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建立集约化程度较高的现 代农业生产体系。三市经济年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两到三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 值年均增速超过26%以上,产业一体化初见成效,三市产业分工基本合理,优势产业的市场 份额逐步增大。 规划期末,要成为集约型农业发展区域;成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形成知识经济高地;电子信息技术与设备、交通与电机设备制造、食品与制药、文化等四大 产业群和若干主导产业逐步显现; 交通、流通、信息、旅游及科教文化等第三产业兴旺发达,成为我国中西部重要的服 务中心。 远景,要把主导产业发展的选择、空间布局的调整和长株潭城市群的长远发展趋势有 机结合起来。 第三十九条头部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在规划范围内保留适宜的农业区域,促进农业生产和保持区内的生态平衡。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速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传统农 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逐步建立融经济、生态、文化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农业。 具体要求是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重点建设各类农业园区,发展休闲农业、生态 农业、观光农业。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多样化生产,特别是发展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 根据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各种规模的养殖业;大力发展林业,扩大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四十条头部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根据市场需求和地域特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形成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在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都市型农业,建立现代化农业示范工程和现代农业经济示范区,在丘 陵山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林果业,建立若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第四十一条第二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传统工业得到全面有效的改造,规划期末工业装备要全面达到和赶上本世纪初叶世界 先进水平,相当部分要达到当时国际先进水平。电子信息技术与设备、交通与电机设备制造、 食品与制药、文化等四大产业群和若干主导产业全面形成,拥有大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 争力的特色产品。 第四十二条第二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选择 1电子信息产业 主要是基础元器件、计算机终端、嵌入式数字产品、计算机软件、教育电子产品、移 动通信产品、金融电子产品及新型传感器等产品。 2钢铁和有色金属产业 主要是锌、铅、锑、稀土、钨、钼和硬质合金及其深加工产品及黑色冶金中高档次板 带材、无缝管、硬线、高速线材和棒材、锰系列深加工和特种合金产品。 3工程机械加工业 主要是数控磨床、铣床和线切割机床为主体的高档数控机床产业,以及工程起重机械、 混凝土输送设备、道路工程机械、桩工机械等现代工程机械产业和空调产业等。在汽车工业 方面,要加强与国际跨国公司的合作,成为其产业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4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和机电产业 一是加快发展以电力机车、城市轻轨车、公路运输客车、越野车、摩托车及汽车关键 零部件生产,开发高速重型集装箱牵引车。二是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三是大型潜水泵、大 型挖泥船泵、城市垃圾焚烧、城市路面清扫等环保设备。四是机电一体化通用装备等。 第四十三条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领域 依托城市群的交通、区位优势,战略地位以及文化特色,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为原 则,通过对城市群内各类大型跨区域服务设施的整合发展,构建功能完善、竞争有序、全面 协调发展的城市群现代服务业体系和旅游产业体系。 1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及布局 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是稳固发展传统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新兴的文化产业、 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和教育产业。在坚持工业作为三市经济发展支撑点的基础 上,同时也要注意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尤其是生产服务业的比重。 率先发展的长沙文化产业要进一步整合株洲、湘潭的文化资源,打破行政分割和地区 分割,做大做强,为三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新的亮点。 加快发展物流业,大力建设物流业所需的基础设施,发展与铁路、航空、内陆口岸相 关联的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强化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包括物流硬件与物流软件的建设,迅 速提高物流代理经营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推进各类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明确 三市政府在促进物流发展中的分工,制定物流业具体的发展规划,从政策法规方面为现代物 流业的加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进物流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为各类企业参与竞争创造良好 的外部环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逐步改造城市与企业物流系统,建设城市物流中心,建 设企业或社会化配送中心。 长株潭三市新兴服务业发展布局重点信息服务业 金融保险 文化产业 物流产业 教育产业 主要城市 长沙 长沙 长沙 株洲 长沙 次要城市 株洲 株洲 湘潭 长沙 湘潭 辅助城市 湘潭 湘潭 株洲 湘潭 株洲 2旅游业一体化发展目标 长株潭区域旅游产业一体化,要坚持大旅游、大网络、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的原 则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施精品战略,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合理组合,努力形成一批 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旅游产品。重视培养旅游人才,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游、住、食、 购、娱旅游六要素协调发展,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的支柱和新兴经济增长点。 3文化与旅游的一体化发展目标 加快发展文化娱乐、体育建设、报刊出版、影视、会展等文化产业同时,长株潭地区 旅游业需要融合湖湘优秀传统文化、现代人文特色来进行自身产业建设。在旅游资源开发时, 积极导入文化因素,注重在餐饮、住宿、游览、商品、表演等方面促进旅游与文化的一体化。 第四十四条区域旅游开发空间结构 规划强化一个旅游龙头、建设两个旅游集散地,打响三张旅游王牌,发展12 大特色区 域和开发多条精品线路,形成“一个旅游龙头,两个旅游集散地,三张旅游王牌,一江连接 三市”的总体格局。 一个龙头即为以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作为长株潭区域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突出其历 史文化内涵和其“山、水、洲、城”的奇特灵气以及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利用省会城市 的重要窗口作用,广为宣传长株潭区域旅游产品,成为带动长株潭区域旅游发展的龙头。 两个旅游集散地即要把湘潭和株洲建设成为长株潭区域两大重要的旅游客源集散地。 三张王牌是指:“山水名城、人文长沙”、“炎帝文明、圣地株洲”和“伟人故里、 红色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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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采购人名称: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宣传单/海报/说明书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 采购方式: 其他 六、成交供应商: 长沙市望城区华锐安信息科技中心 七、成交日期: ***年10月09日 八、 异常交易原因: [宣传单/海报/说明书]此商品为自...

株洲疾控提醒有这些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株洲疾控提醒有这些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株洲疾控提醒,有这些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11月28日,长沙市检出多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株洲疾控提醒:与下列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在株人员,请头部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瞒报、...

湖南地产招标采购

湖南地产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攸县泰宇农业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攸县莲塘坳镇、新市镇、丫江桥镇和黄丰桥镇。 占地面积(平方米) 3184015.92 建设单位 株洲市泰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利平 联系人 宁喜 联系电线.1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8-3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

  您所在位置:法邦网法律法规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湘政发[2005]16号   【颁布时间】2005-08-02   【实施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颗义齿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颗义齿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颗义齿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