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的“村规民约”剥夺出嫁女合法权益
我们是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的农村妇女,村委干部以“村规民约”剥夺农村出嫁女的应有份额的征地款,各级法院均不受理我们的案子,各部门相互推诿,使我们没有办法生活下去啦,寻死的心都有啊!
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也关爱一下我们这些已经无处诉说的农村妇女吧,您就当是做作好事积德啊!
我的案子:三八村委侵犯出嫁女合法土地征收款一案,案号:(2009)株荷法民一初字第930号。已经由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结果:被告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人民币1148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村民委员承担。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
因为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村民委员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人请求撤销(2009)株荷法民一初字第9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审认定的被告主体不符,被告不应是村委会。2.被告出嫁后一直居住在村外。2009年10月23日
我的案子:三八村委侵犯出嫁女合法土地征收款一案,案号:(2009)株荷法民一初字第930号。已经由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结果:被告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人民币1148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村民委员承担。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
因为株洲市荷塘区仙瘐镇三八村村民委员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人请求撤销(2009)株荷法民一初字第9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审认定的被告主体不符,被告不应是村委会。2.被告出嫁后一直居住在村外。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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