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1-04单元公示
具体规划范围南临市界与南环路,北接株曲路与庆云山路,东靠京广铁路线,西至湘江,规划用地面积为
规划区由湘江、天池路、枫叶青路、南环路、京广铁路、庆云山路、株曲路围合的区域,属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修订)中心城区的用地范围,面积约10.64平方公里。其他区域属于总规2020中心城区范围之外,面积约2.57平方公里。
根据《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规划区枫叶青路以南、天池路以东的部分用地为总规2020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国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其用地面积约为0.23平方公里。
为与总规及国土规划协调统一,本规划在《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修订)的中心城区界线范围内的为法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中心城区界线范围外的为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编制的控制规划,作为城市的远景建设及发展备用地,待新一轮国土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法定后方可执行。
绿地控制严格遵照总规要求,总规中建宁大桥与曲尺大桥间湘江风光带绿地面积为47.70公顷,本次控规修改后绿地面积为47.73公顷,增加了0.03公顷。
将规划区建设成为“江湾头部城、蕞美枫溪港、渔港文化村、幸福生态城”的生态宜居片区。
规划形成“一带、三心、三轴、五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
一带:由湘江沿线公共设施带与滨江绿地构成规划区的景观发展带。
三心:形成商中心、枫溪渔港文化中心和社会福利中心。
三轴:沿南环路、枫溪大道、江湾路-航空大道形成三条综合发展轴。
五组团:现状居住组团、生态住宅组团、旅游休闲组团、创意商业组团、养生宜居组团。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320.9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929.8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0.39%;非建设用地353.0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6.73%;发展备用地38.0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88%。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316.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5.08%。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类)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4.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20%,主要为行政办公用地、中小学和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1.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81%。
规划综合用地3.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4%,主要兼容商务金融、商业。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2%。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87.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77%。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6.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8 %。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51.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91 %,主要为湘江风光带、凤栖湖公园、天池公园和枫岭公园。规划人均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8.66㎡/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37㎡/人。
1、规划区形成主干路网结构为“五横、四纵”。
五横:自北向南依次为江渌路、天池路(枫江路以东段)、南环路、枫叶青路、慢城大道。
四纵:自西向东依次为天池路(枫江路以西段)、枫江路、江湾路-航空大道、枫溪大道。
2、城际铁路:规划株醴城际铁路于南环路南侧东西向穿过规划区,在规划区内未设置站点。
3、轨道交通:规划轨道交通2号线预留廊道在规划区内沿枫溪大道布线号线预留廊道在规划区内沿枫江路-天池路-天枫路-枫溪港路布线。
规划新增市民活动中心1处,位于枫溪大道与枫六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内。规划教育科研用地共8处,共设置高中1所(含初中部)、初中2所、小学5所,现状保留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1处。
规划新增1处社区体育中心,位于天池路与枫溪港路交叉口东南角。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均为配建,共5处,其中现状保留锦民医院和庆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新建的3处社区服务中心中配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7处,主要为现状株洲市儿童社会福利院、株洲市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盛康托养中心,以及扩建航运公司敬老院,规划新建社会福利院、爱心大院及养老院。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内共有文物古迹4处,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处,分别为******八叠支部旧址、汪先宗墓、汪起凤墓;历史建筑1处,为汪春华烈士墓。
规划宗教用地1处为现状保留福星庙用地,位于南环路与天池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防护绿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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