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金竹山镇违规暴力强拆厕所、猪栏及强自占用土地修建公路
1、我家位于冷水江市当正村头部村,住宅于二0一四年十一月经冷水江市规划局审批后建成,同期建设了配套的厕所/猪栏(湖南农村的标配)。
2、现在我家住宅旁新建一条一级公路(邵北连接线公里/每小时,经施工单位的多次现场确认,此公路建成后排水沟与我家住宅边缘间隔仅为3.7米,且公路路面高约5.2米,约与住宅二层屋顶平齐,整个住宅几乎都在公路下面;按照公路法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间距为:省道不少于15米,何况住宅还在公路下面,更加无法保证永久住宅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以及将来通车后不可预估的噪音污染及房屋晃动与开裂等情况,类似的案例全国比比皆是,会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正常生活起居及身心健康,但按照金竹山镇人民政府的做法,不但不征收住宅,却要征收配套的厕所/猪栏及院子,让我们完全不能接受。
3、 在2021年2月份就公路与住宅太近,且比住宅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与冷水江市金竹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希望能出具设计规划图纸,以及将老百姓的诉求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且期间公路施工,雨天公路排水水淹我家猪栏/厕所,晴天修路放炮及货车来往,导致住宅屋顶开裂等,现冷水江市金竹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为了达到目的,来到我家威胁恐吓诱骗我爸,在送来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上签字,说厕所/猪栏是违章建筑且不符合相关规划,威胁我们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否则会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且需要我们承担法律责任,这种野蛮及欲加之罪的不公平执法行为,让我们完全无法接受,房建在前,路修在后,且厕所/猪栏是建在自家宅基地上,何况农村每家每户都建的有厕所/猪栏,难道全都算违章需要拆除吗?
4、金竹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带领所谓的市里相关部门,不按流程依法执法,违规暴力强拆厕所/猪栏及强自占用土地,这种不管不顾百姓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附图片如下),及只管自已政绩利益的行为,简直是让百姓心寒;请上级领导给予公平公正的对待,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正当合法权益。
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不征收张某娟住房,却要征收其配套的厕所、猪栏及院子的问题。经调查,张某娟请求政府将住房与其配套的厕所及猪栏捆绑一并征收,但根据邵北连接线的技术设计方案及该工程项目的正当需求,张某娟家住房不在公路修建征拆范围之内,征收没有事实依据。因此,对张某娟的此项诉求不予支持。
2.关于对厕所、猪栏予以强制拆除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建(构)物系违章建筑且不符相关规划,张某娟家的厕所及猪栏所处位置在公路修建所需要征拆范围之内,且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需要进行拆除。金竹山镇人民政府与张某娟多次协商,希望她将厕所及猪栏自行拆除,协商未果后,镇政府于2021年11月30日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金政拆字(2021年)第004号),送达给张某娟父亲并签收,限张某娟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限定时间届满后,但其未自行拆除。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2021年12月4日将强制拆除决定书(金政强拆字(2021年)第01号)留置送达给了张某娟本人。镇政府于2021年12月7日依法予以行政强制拆除,并做了思想稳控、安抚及政策宣讲工作。
3.关于担心无法保证永久住宅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将来通车后不可预估的噪音污染及房屋晃动与开裂等问题。待道路修好后将务必完善安全防护系列设施,对沿线居民房屋做安全防范设计,道路两侧会设置人行道板,且人行道板外还会安装防护栏或防撞墩等设施,以确保沿线居民的住宅和人身安全。
1,你们说住房不在征收范围内,那我们住房旁11米的宅基地,你们占用了8米,让公路边缘离住房仅有3米多,且公路还高6米左右,你们又是依据哪条,可以硬将房屋划在红线外,且红线图纸上明显能看到,到了我家住宅位置公路就变窄了,你们这样划的红线图能有说服力吗?难道就没有国法了吗?
2,你们说厕所/猪栏属于违建,农村每家每户都有,你们为什么不去强拆,你们又是怎么做到的公平公正,至于你们所谓的安抚,就是像以前的黑社会一样,叫上100号人暴力抬拖百姓进行强拆吗?且未与百姓协商并同意,强行占用百姓的宅基地施工,你们眼里还有法律吗?
3,你们口口声声说路修好后,会考虑保证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拿什么保证,这么近的距离,又这么高,你们所谓的安全措施确保能起到效果吗?你们又怎么保证,将来不会对我们的生活起居造成影响。
悲哀啊!悲哀!法制社会的今天,作为一级政府,还不知道强制执行的权利已被法律归口于人民法院实施。正确的做法: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有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并有义务向被拆迁对象告知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如被拆迁对象超期不提出复议或提起诉讼,决定书生效,由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遵守此程序的强拆是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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