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长沙市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发布蕞新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规定,自望岳街道广泰锦苑1号栋3—4层星光之夜KTV被划定为高风险区后已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3日0时起,解除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3日起,雨花区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高桥街道上河国际B区01-7座;
2.黎托街道大桥三区14栋南2单元;
3.黎托街道半山壹号6栋1单元;
4.黎托街道白沙湾嘉园A2栋1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头部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二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起,望城区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头部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望城区关于解除高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2日18时起,对以下高风险区解除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在辖区内新增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长沙县泉塘街道尚都花园3栋2单元
2.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王家冲12号
3.长沙县星沙街道家和院6栋1单元
4.长沙县星沙街道家和院3栋2单元
5.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二区12栋
6.长沙县黄兴镇接驾岭社区接驾岭路15号—294号,树新路2号—82号。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长沙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头部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长沙县关于解除高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将以下8个高风险区解除管控:
1.长沙县湘龙街道特立路39号奥林匹克花园28栋
2.长沙县湘龙街道石塘路1号汇隆物流园员工宿舍
3.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小区G11栋3单元
4.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小区WS05栋2单元
5.长沙县湘龙街道特立路与南塘路交界处36号筑梦星园小区2栋2单元
6.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社区广元路与卫星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城K区、R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株洲发布蕞新通告:出租车、网约车3日起有序恢复运营
12月2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蕞新通告。从12月3日起,株洲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约车平台),在做到相关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运。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于12月3日0时起,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约车平台)在严格落实《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护指南》(出租汽车),并做到以下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运。
1.落实“一企一策”。制定好本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复工复产前,将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至企业所在地的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主动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和司乘人员防控要求,公司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循《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关于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的防控要求。
2.严格做好驾驶员疫情风险排查、健康监测,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有驾驶员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复工,复工后执行健康状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驾驶员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现阶段核酸检测每周不少于3次,后期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检测频次。
3.严格对乘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广大市民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到“一扫”(扫场所码)、“二查”(查健康码、行程码)、“三测”(测量体温)、“四验”(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于无智能手机乘车人群,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查验后方可乘车。发现高风险地区乘客立即报告并协助转运。
4.加强车辆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车辆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消毒。
5.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工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车辆性能正常,行驶安全。
综合长沙发布、长沙市望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防控指挥部、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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