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一地块使用年限50年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试行)》株资规
【政策干货】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各地以工业用地在法定蕞高出让年期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工业用地供地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超过30年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但蕞高不得超过50年。
【案例】积极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我局在2020年8月17日出让位于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兴隆山社区的[2020]网挂第100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总用地面积52443.81平方米,成交价2105.0万元,使用年限50年,由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
详情或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拨打云龙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线咨询了解。咨询办理各类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可拨打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电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868999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扰乱施工秩序、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破坏生产经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可拨打维护项目建设环境举报投诉电线)。对违******的纪律行为、不依法履职,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在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可向纪检监察室28689617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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