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磐龙世纪城黑心开发商物业将架空层车库转包第三方
株洲云发集团违法仗着自己地方城投集团背景违法侵害磐龙世纪城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相关情况如下:一、株洲云发集团违法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权的架空层车位出租、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到二百七十五条法律明文规定,同时根据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发集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中的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中的第二项: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总层数为(实际情况)17层,其中地上17层,地下0层。由此可见,本小区不存在所谓“地下停车场”!也不存在人防车位。二、株洲云发集团作为当事人在逃避自身责任,违法将架空层车位的管理权转包给第三方公司湖南潇湘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包括出租、出售、停车收费等),且不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时在且业主委员会在告知物业公司违法行为后仍然我行我素,也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一个物业区域内不能出现两家物业管理机构!行为凌驾于法律至上!对此行为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给于立案处罚!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章其他事项的第二十二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明文规定:1、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以上条款明确标注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和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全体业主对上述建筑部分享有产权!我们小区(海棠湾)是被承重柱支撑起来的架空小区,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房产原则,这个地表,也就是目前的所谓“停车场”是我们小区的“建筑基础”!产权不可分割!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属于“停放汽车的其他场地”。物业、开发商对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承重地表进行“停车场改造”本身是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的!也没有取得政府部门的停车场规范资质!不具备运营收费停车场的资格!)3、株洲云发集团不想着从自身找问题,却想着全是业主的错,把自己从服务方变成管理者,2024年10月9日上午全体业主对于第三方公司强制开展收费表示巨大愤怒,业委会向云发集团出具申明,要求正视问题,而云发集团好大的官威,拒绝沟通表示不得暂定收费,必须立即执行,明显的就是官本位思想。当日晚上7点在磐龙世纪城业主的阻止下第三方公司暂时停止了收费,到了10月10日凌晨0点,第三方公司居然趁着夜深人静时分偷偷安装道闸收费系统,且无证使用电焊,这么多无证电焊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这么多人员伤害的警示历历在目,他们居然就这么胆大妄为。
最后我业主报警,公安出警予以了制止!对此我们业主要求对云发集团和第三方公司就违反《安全生产法》给于“一案双罚”,并予以社会公示。4、小区业主不是刁民,不是山村莽夫,谁不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云发集团盯着老百姓口袋里的钱,还想偷偷摸摸的拿走,试问我们会答应嘛!从目前种种可知,从云发集团擅自将磐龙世纪城停车位招标挂网转让承包第三方进驻道闸安装计价收费,全环节没有一次告知了业主,没有一次进行了协商,在业主的土地上安装道闸,这是强盗在主人家抢劫,在业主的土地上使用业主的付款的电费,这是偷电!
我们全体业主的述求:架空层产权属于我们全体业主,不可分割,不可在我们已经取得房产证,纳税的土地上对业主进行强制收费!至于以后的收费项目,那要业主大会审批,订公平对等的合同,每个业主签字合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给于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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