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牲猪为什么这么难湘潭县茶恩寺镇马副镇长严重不作为
我名胡立泉,男,农民,家住湘潭县茶恩寺镇东三村山塘组。从事牲猪养殖已有20年,并积累了牲猪养殖经验,也曾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恢复牲猪养殖的感召下,我和家人商量决定发展牲猪养殖500头的规模养殖场。为此,我到县政府服务大厅相关部门已备案,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可是我没想到拿相关资料到镇政府办理相关手续时你推我,我推你,把我踢皮球一样,前后为此事跑了十几次,到现在未果,蕞后得到了分管副镇长马人君同志的一句话“我们不支持,凭什么要跟你办,签什么承诺书”。听到此话,我感到很气愤也很痛心,根据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9日关于印发《湘潭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里的第七条落实用地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国,省出台的养殖用地相关政策,对占用一般农田,土地复垦可不编制复垦方案,不需缴存土地复垦保证金,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承诺生产结束后落实土地复垦,承担土地复垦责任。优先保证生猪生产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简化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包括砍伐手续},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生猪养殖项目的植树造林和恢复森林植被。这里面明确指出要优先和简化生猪养殖手续,我动工吧执法队来了,你不能搞,要去办手续,我去办手续农综中心主管领导马人君同志不予办理。
综上所述,我想饲养牲猪有哪条政策是限制的?有哪条王法是行不通的,按马镇长的逻辑,中央、省、市、县的政策怎么得到落实,湘潭县下达到茶恩寺镇1.19万头牲猪生产怎么落实和实现,我们东三村5000多人的大村现无一家养殖几十头猪的养殖户,全村加起来也不过几十头猪。我百思不得其解,茶恩寺镇政府就这么不作为,有马镇长这样不为人民做事的领导我感到非常痛心,也为茶恩寺镇5万多老百姓感到悲哀。
我带着家人叩头拜请上级领导调查落实,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以实现我牲猪养殖计划,成就我一生的梦想。
茶恩寺镇东三村胡立泉,在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非法破坏林地。我镇综合执法大队已经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制止和警告。
事后,胡立泉向政府反映,其破坏林地是想新建养猪场,咨询我镇分管农业的马人君副镇长,马人君副镇长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与其交流,并指导和帮助其办理手续。
由于其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任何粪污处理设备和技术。政府对该养猪场暂不予以支持。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与其交流沟通,指导胡立泉办理相关手续,完善相关环保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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