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商贸城片区01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株洲市荷塘区商贸城片区01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2021年4月16日通过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2021年3月30日至4月28日进行公示,2021年5月14日获得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复(株政函[2021]40号)。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链,整合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资源,打造“长株潭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荷塘区金山新城片区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将H04010106地块划分为H04010106-1、H04010106-2两个地块。将H04010106-2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将H04010106-1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H04010106-1地块控制指标由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修改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 -45%,绿地率10% -15%。
H04010102-1地块沿用原控规指标,仅对净用地面积进行修正。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2)本次修改后,居住用地减少,范围内规划常住人口减少,取消原规划的一座6班幼儿园后,H04010102-1地块的幼儿园学位需求可结合映日路与金岭路交叉口东南侧规划的幼儿园解决,幼儿园服务半径及班额数满足规范要求,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可满足需求。
(3)修改不涉及道路线型及竖向调整,但地块修改后建筑容量减小,对周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范围内的现版规划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4)地块性质修改后,项目需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待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因H04010102地块(居住用地)面积缩小,其用地边界与技改后的飞鹿企业直线米,满足环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四《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5)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后,用水量、污水量减少,电力负荷略有增加,对市政设施的影响较小,故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6)本次修改不对总规强条进行修改,不涉及绿线、蓝线、黄线、橙线、紫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株洲市荷塘区商贸城片区01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先进硬质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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