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株洲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株洲“征拆新政”2019年元旦起施行!

admin9个月前 (09-28)株洲产业信息21

  输入您的购房需求,10秒找到理想房源

  2018年11月28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施行前已核发征收决定但仍未完成的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

  “新办法”根据条例,参照2010年发布的《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株政发38号文)和2011年发布的《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株政发12号文),结合株洲市近几年工作实际完善及修改,更符合该市实际征收需要,尤其在未经登记建筑、违法建筑、装饰装修等补偿及奖励上,政策配套更规范、更完善、更合理、更具操作性。

  1.从实际出发,更适应株洲市征收发展的需要。“新办法”综合考虑株洲市征收实际情况,使征收政策更符合时代需求。

  2.从问题着手,更切合株洲市征收难题。对历史未认定房屋、违法建筑等特殊房屋性质进行了明文规定,使株洲市征收项目更规范合理。

  3.从细微见效,更明确征收政策具体内容。通过对装饰装修补偿等房屋附带价值的划标准、看分类、定补偿,使群众在征收过程中充分了解被征收房屋到底补了什么,又有什么可补。

  二、突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规范化

  “新办法”使征收政策更优化、更准确、更实用,同时弥补了以往政策的不足,完善了株洲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装饰装修补偿、历史未登记房屋认定与补偿、违法建筑认定等事项,同时调整了搬迁费、临时安置过渡费的补偿标准,使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对历史未登记房屋的认定与补偿作了补充规定

  “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可以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建筑。

  (一)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并按许可内容建设的;

  (二)1990年4月1日以前建成的,并有土地使用权属合法来源审批材料的;

  (三)有合法手续的公房已出售给职工个人,但未依法办理登记的房屋;

  (四)原有房屋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拆除改建后的房屋未经登记,改建后的房屋面积与原证载面积一致的部分;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其他情形。

  属以上情形的房屋价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虑办证等费用后评估确定的价格进行补偿,并给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费补偿和相关奖励、补助。

  “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历史未登记房屋。

  (一)2008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未办理规划、国土审批手续的;

  (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擅自超面积建设,但系一次性建成且不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超面积部分;

  (三)经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可以补偿的建筑。

  属以上情形的房屋价值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综合考虑房屋实际状况、土地使用权情况评估确定的价格进行补偿,并给予搬迁费、装饰装修费补偿,但不给予临时安置费和相关奖励、补助。

  “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一)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

  (三)其他违反城乡规划,且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认定情形的。

  “新办法”规定:对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需采集正射影像图(航拍图)、全国土地调查等测绘地理信息调查资料的,在规定年份无正射影像图(航拍图)、全国土地调查等测绘地理信息资料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相近年份的相关资料确定。

  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房屋建设时间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区人民政府确定。

  株政发〔2010〕38号文: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且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5‰,但每户每月*少不低于700元。

  “新办法”调整为: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根据机器设备、物资等拆卸、搬运、安装的实际情况按10-20元/㎡计算,协商不成的,经评估确定。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给予适当补偿,对已废弃的生产设备不予补偿。

  “新办法”规定:征收住宅、办公等非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搬迁费按10元/㎡计算,但每户(以房屋产权证为单位,共有产不分开计算)*不少于1000元。

  五、房屋征收中的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发生变化

  株政发〔2010〕38号文:经营性商业用房、其他非住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墙面、地面、门窗等不同共分为6档,住宅补偿标准从0元/平方米至420元/平方米不等,经营性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从0元/平方米至500元/平方米不等,其他非住宅补偿标准从0元至200元/平方米不等。

  “新办法”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同,对被征收房屋归纳分类,明确了住宅、经营性商业用房、其他非住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墙面、地面、门窗等不同共分为5档,住宅补偿标准从120元/平方米至550元/平方米不等,经营性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从100元/平方米至520元/平方米不等,其他非住宅补偿标准从0元至260元/平方米不等。

  “新办法”新增: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无需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七、对货币补偿购房补助作了明确规定

  “新办法”新增:征收市城区范围内个人所有的住宅房屋的,按规定给予购房补助;征收市城区范围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成套住宅房屋且产权人租赁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承租职工为未享受过房改的株洲市城区户籍人口,并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按规定给予承租职工购房补助。

  给予被征收人或承租人购房补助的,以《购房补助卡》形式发放。

  给予购房补助的,被征收人须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且被征收人或承租职工应在规定期限搬迁及购买市城区范围内的商品房或二手房。

  八、国有工业用地上厂房及配套用房征收奖励作了明确规定

  “新办法”新增: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搬迁的,可给予被征收人15万/亩的奖励。

  订阅收藏楼市资讯,一手掌握房产蕞新动态

  加入株洲买房交流群,与数百名购房网友直接交流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2年8月3日株洲市挂牌2宗地总起始价727500万元

2022年8月3日株洲市挂牌2宗地总起始价727500万元

  中指云网讯:2022年8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挂牌2宗工业用地总起价7275.00万元,总出让面积126736㎡。   中指云网讯:2022年8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挂牌2宗工业用地总起价7275.00万元,总出让面积126736㎡,其分别的地块编号为T2022-10、T2022-11   (1)编号为T2022-10的渌口区南洲镇地块...

【923-926一拍】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规划48区内在建工程房地产建面:957093㎡

【923-926一拍】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规划48区内在建工程房地产建面:957093㎡

  原标题:【9.23-9.26一拍】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规划48区内在建工程房地产 建面:9570.93㎡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规划48区内(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00号)在建工程房地产及其相应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划房产建筑面积总计:9570.93平方米。(共2栋。其中:1栋:建筑面积7587.79平方米,共2层。另1栋:建筑面积1...

今年我市将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000亩以上处理闲置土地20宗以上

今年我市将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000亩以上处理闲置土地20宗以上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张威   节约集约用地是大势所趋,土地利用已到了新的转折期,正步入存量时代,从过去的规模扩张转为盘活存量土地。在此背景下,我市在促进闲置及低效用地处置方面,进行了有益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并提出今年将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000亩以上,处理闲置土地20宗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力争突破90%。   盘活存量用地成为土地利用、城市更新的新...

出售瓜沥临港工业区24亩土地20000厂房

出售瓜沥临港工业区24亩土地20000厂房

  ·诸暨店口5-20亩净地招商(..   ·热烈祝贺所前2500方厂房租出   ·下沙经济开发区54亩工业用..   ·滨江20亩工业用地及13000..   ·杭州、萧山、滨江多处厂房..   ·萧山瓜沥临港工业园区6亩..   ·萧山临浦工业区土地、厂房.....

出让公告我市昨日发布1幅工业用地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我市昨日发布1幅工业用地出让公告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出让公告#我市昨日发布1幅工业用地出让公告   2022年4月26日,我市发布NO.宁新区2022GY04地块出让公告,推出1幅工业用地。具体用地指标如下:   NO.宁新区2022GY04地块为新材料科技园普葛东路西...

华中智谷

华中智谷

  项目位于金山新城荷塘大道以东,金城东路以南,总占地面积1305亩。东侧规划为城市主干道东环北路。华中智谷定位为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智能化产业园区,是金山新城重点打造产业之一,初期将打造智能化产业以及配套生产企业,将来依托成熟的智能产业打造先进的智能化机器人产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优势中国是世界上智能产业需求增长率蕞高的国家之一,2012年仅智能机器人销量为2.26万台,同比增...

土地出售_土地转让_土地出租_工业用地-***************

土地出售_土地转让_土地出租_工业用地-***************

  全国工业用地招商平台,免费、专业、一站式服务!   集体土地入市:一场言之过早的产业狂欢   天津:土地划拨、协议出让等职权调整至各区   深圳大鹏新区:三年释放土地面积141万平方米   多城调整土拍规则土地溢价率年内首次回调   中国土地市场持续活跃...

土地出让方式变革的探索之路——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相关政策梳理

土地出让方式变革的探索之路——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相关政策梳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蕞高年限为50年。但从我国工业企业发展现状来看,其实际生命周期远低于现行的土地使用权蕞高出让年限,表明土地出让年限与企业生命周期不匹配。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7年,其中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5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8年。   为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节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