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群丰镇合花渣土倾倒在良田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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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5 16:34
天元区群丰镇合花渣土倾倒在良田耕地
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合花渣土在组民完全不知情和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利用本村村民王文江为首的村霸黑恶势力和社区主任黄岚充当保护伞,在响塘社区石塘和斗岭组的50多亩良田上随意倾倒渣土,现已造成近30亩良田被渣土侵占和损坏,无法继续耕种。两组居民前去阻止其侵占破坏良田耕地的违法行为,自知理亏的合花渣土就通过拉拢和******部分群丰镇政府、响塘社区和组委会人员,石塘、斗岭组委会在组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签下所谓的合同,石塘、斗岭组提供近50亩良田给合花渣土倾倒渣土,合花渣土给每个组补偿2万元。两组居民再次去阻止其违法行为时合花渣土就拿出所谓的合同说它们有正规的合同和手续,并且出动大批社会闲杂人员对居民进行威胁、恐吓和推搡,并且强行将渣土车往阻止其违法毁坏良田的人群中开,差点酿成惨剧。合花渣土负责人更是说,搞得要搞,搞不得也要搞,搞死了人大不了赔点钱。两组居民只能将情况报告给响塘社区、群丰镇政府以及拨打市长热线报警。
响塘社区和群丰镇政府对合花渣土违法侵占社区良田的情况早就心知肚明却视而不见,社区主任黄岚对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不仅不制止和向上级机关和国土部门报告,对反映情况的组民说:“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你们要是有本事去搞也可以去搞”。
群丰镇政府对合花渣土侵占社区良田的违法行为同样进行包庇,组民反映情况后不仅不制止违法行为,还对前来调查情况的市长热线谎称该片良田是已征收区域。既然是已征收区域且那为什么拿不出征收批文和补偿协议?如果该良田已经征收,合花渣土为甚还要与组签订所谓的合同,给予村民补偿。堂堂镇政府的领导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竟然公然对上级机关撒谎。
在群丰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不仅不对渣土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还威胁报案人,你们要是敢去阻工,那派出所会抓人。报案人还没来得及走出派出所,渣土公司负责人立即打来电话给报案人,对报案人说:“你们什么时候找了群丰镇党委书记、镇长,什么时候报案我都清清楚楚。你们再怎么搞也没有用。黑道白道都是我的人,不要说是在群丰,就算在天元区、在株洲市我都能摆平,不要白费力气了”。
村民将情况反映到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源局,确认该片土地为良田,将渣土公司渣土车暂扣,但是没过几天就将车辆放行,继续进行倾倒,致使50多亩良田全部毁坏。【天元区政府】 第1次回复:2021-11-02 15:38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回复如下:
1、群丰镇于9月30日针对此事召开协调会。所涉及的“良田耕地”均已纳入征收范围,田地、房屋均已补偿,不存在侵占良田的问题。
2、公安机关已经调查过此事,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合花渣土在城管局具备完善手续,不存在违规问题,组民均签订协议领取了补偿款。
2021年10月26日网友追加提问编号:33423时间:2021-11-23 08:33第1次追加请回复该区域到底是村民的集体良田还是已经完成征收的土地?如果是集体良田任何人无权破坏,如果是已征收土地那已经是国有土地,跟村民无任何关系,又为何跟村民签订补偿协议?【天元区政府】 2021-12-02 14:48 第1次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群丰镇政府已于10月25日在问政湖南官方回复“群丰镇于9月30日针对此事召开协调会。本文涉及的良田耕地均已纳入征收范围,田地、房屋均已补偿,不存在侵占良田的问题。”
2、合花渣土工程运输有限公司跟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是属于个人行为不在我局的职责范围内。
理由:请问天元区自然资源局该片土地到底是什么性质?该区域良田虽然纳入征收范围,但是土地并未进行分类,也没有进行征收和补偿,该区域所有权仍然为响塘社区斗岭和石塘组村民集体所有的良田,任何人在征收完成前都无权毁坏。天元区自然资源局作为管理部门在回复前先进行调查核实,不要在公共平台上不顾事实胡说八道!2021-11-03 15:34:29
理由:请正面回复该区域到底是村民的集体良田还是已经完成征收的土地?如果是集体良田任何人无权破坏,如果是已征收土地那已经是国有土地,跟村民无任何关系,又为何跟村民签订补偿协议?2021-11-23 0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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