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长在执行芦淞法院******调解促履行腾空2000㎡厂房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曹雪晴 杨奇)近日,株洲市芦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和“执行局长在执行、代表委员看执行”活动均取得了实质性效果。
12月13日,为推动株洲摩托车厂系列案顺利执行,执行局局长郭军带领执行局干警,多次******了解被执行人诉求,成功腾空被执行人某工贸有限公司租赁的摩托车厂厂房,目前该工贸公司已将厂房交付摩托车厂。
12月14日,执行局局长郭军带领执行局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某机械有限公司腾放物品的厂房勘察,了解该腾放地点是否具备再生产条件,既保证了机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顺利完成了执行工作。
株洲摩托车厂申请执行原租赁户钟某等13案,依据株洲中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于2023年10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芦淞法院多次与租赁户沟通协商,解决租赁户的棘手问题,即兼顾营商环境,又保证办案效率,目前已腾退摩托车厂租户5户,次承租人9人,共计腾退面积5000㎡,剩余租户均在搬离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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