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五里牌居委会住户合理建房百般受阻请领导主持公道(图)
本人是醴陵市五里牌居委会东岸组住户喻xx,一名普通村名。我于2006年9月15日通过合法手续支付六万元在五里牌东岸组租处购买面积为210平米的土地,留待建房居住。我育有两子,今大儿子早已达适婚年龄,小儿子仍在北京上大学,我上有父母要赡养,至今携全家仍和哥嫂一家数十人住在1986年所建的老宅之中实为不便。现大儿子准备结婚,想尽快建房来解决一大家子日常生活住所问题。
经咨询,本人携所有真实资料去规划局和国土局办理建房所需证件,在规划局和国土局核实无误后,在2014年3月和5月分别给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下来后,本人将建房通知贴在建房地显著位置公示,告知左邻右舍,公示期间受到邻居们的祝福,并无任何人提出任何异议,随后国土局给予国土用地通知单,允许建房。证件齐全后,规划局按照规定红线图布局,让我们划线打桩,我也购买了建房所需的材料,砖,水泥。砂石,钢筋等。然而就在2014年8月27日醴陵国土局下发一个注销我的国土用地通知单的文件,说我上报资料不实,要注销用地通知单。经打听,才知道我处土地与乌家武术学校用地红线有部分重合。我到组上求证,到村上协调,跑规划局,国土局说明情况我所有手续均合法,从未欺瞒,每一步均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众领导均答应弄清事实,还我清白,公道,均承认我是受害者,也答应组织协调,承诺我可以正常建房。但协调一直未果,直到2014年9月16日规划局下发的拟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据通知我也有三日的时间,提出申辩和申请听证,又是三日到处奔波,到处碰壁,规划局也无由拒绝我提出的申请,只是口头承诺会帮助协调,也承诺事后恢复我的证件,并毅然做出了撤销决定。
对于办证提交资料,我办证全部过程我敢对天发誓绝对没有提交任何虚假报告,一直都是按规章制度办事,我只是没想到我按国家法律法规一级一级上报申请审批办理得到合法齐全的证件,还不能让老百姓建房自住,我很惶恐,这个社会哪来的公平与法律可言!!!自发生此事后我积极了解事态,也多次求助五里牌村和黄泥坳办事处帮忙协调一直没有什么起色,事情衔接至今日已有大半年了,我一个平民百姓承受的建房损失和打击都是无比巨大的,作为一名中规中矩的村名,做事都是凭良心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我想问:乌家武术学校他们是集资非法买卖国家土地,他们都能正常搞开发,我一老百姓手续齐全,建房为何百般受阻;在办证建房的公示期间,乌家武术学校知道我要建房为什么不站出来举报,过了公示期限,为何规划等部门不经核实就注销我的证件(2014年2月原有的护坡因雨水等原因意外坍塌,因买地时组上承诺护坡不用我承担,所以我找到组上协商这事,组上也表态和乌家武术学校商量,过后因为我急需建房答应我先自己出资修建护坡,日后赔偿此修建费用给我,所以乌家武术学校早就知道我要建房的事情。)证件由规划等部门核实后才发证的,为什么不经核实就说我上报资料不实,我有权申辩,为何拒绝受理我的申请听证且立马撤销我证件;多次协商却从未给过回复,直至9月23日乌家武术学校才出面协商,为什么能够提出我现有的土地全部在他的国有土地证上,要我另择土地建房;为何我的一切合法手续瞬间都不成立,作为一个普通的村名,我再无法承受这样的精神压力和物质损失
此次纠纷我一直都是后知后觉,作为受害者的我,我从没有追责过谁,我只想安心把我自己的房子建好,不让我的父母亲担心,也让我的儿子能幸福。至始至终我都相信政府能给我一个公道,我会一级一级去上访寻求帮助,直至处理好为止,建房势在必行。请求相关部门能出面积极处理此事,我也会积极配合,希望能尽早解决此事。
恳请领导帮忙解决,保留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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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醴陵市黄泥坳街道办事处五里牌村村民喻细祥分别于2014年3月20日、2014年5月8日在我局办理了醴规私地字[201401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醴规私******[201404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国土资源分局认为喻细祥“个人申报情况不实,导致你户用地红线与醴陵市巫家文武学校用地红线日作出《注销通知》,注销了对喻细祥核发的(NO.201400432)醴陵市城乡个人建设用地通知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设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注销喻细祥用地通知单后,喻细祥对建房地块已无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据此,我局对喻细祥建房作出规划许可的法定条件已不存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于2014年9月16日依法作出了《关于拟撤销醴规私地字[201401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醴规私工字[201404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意见》,并在当日对喻细祥送达。送达后,喻细祥向我局提出了听证申请,我局将在近期组织听证,拟邀请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有关人员列席,进一步查清事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2015-01-14 15:03:20编辑回复0醴陵市委网信办喻细祥你好,你反映的《醴陵市五里牌居委会住房合理建房百般受阻,请领导主持公道》的问题,我单位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在2014年向我局申请在本村本组新用地建房,并于5月5日取得了醴陵市城乡个人建设用地通知单(NO:201400432),上述情况属实。但你户用地红线与醴陵市巫家文武学校用地红线有部分重合,巫家文武学校用地已于2006年8月3日取得省人民政府审批,批单号为(2006)政国土字第695号。你户申请用地部分为五里牌居委会东岸组集体土地,部分为醴陵市巫家文武学校用地,属个人申报不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故我局于2014年8月27日注销编号为201400432的城乡个人建设用地通知单,并在株洲日报公告。
以上情况我局已以当面和书面形式告知你,你未提出异议,事后,我局根据你需要建房的实际情况,主动约你和巫家文武学校代表共同协商,希望能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商巫家文武学校原则上同意让出一个宅基地位置给你,但必须按巫家文武学校项目(修改)整体规划布局,并取得市规划局规划许可之后,才能确定给你户宅基地的准确位置。而这个原则不能满足你急需建房的需求,故多次协商暂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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