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文化路晨光小区房产拍卖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受芦淞区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4月6日11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公拍中心”)拍卖大厅,依法按现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位于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晨光小区下列标的:
标的1:6栋601号房屋。权证号为株房权证株字第00184776号,建筑面积139.01㎡。起拍价为30.9888万元。
标的2: 6栋701号房屋。权证号为株房权证株字第00184665号,建筑面积139.01㎡。起拍价为27.6768万元。
标的3: 6栋702号房屋。权证号为株房权证株字第00184665号,建筑面积138.81㎡。起拍价为27.6336万元。
上述标的竞买保证金4万元/个。上述标的优先整体拍卖,整体无人应价则分零拍卖。起拍价为86.2992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咨询、保证金缴纳(到账为准)、竞买手续办理截止到2017年4月5日16时。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27637)。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公拍中心(荷塘区新华东路61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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