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松岗街道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碧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通告
来源:深圳特区报2023年12月25日版次:A10
松岗街道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碧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已经宝安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土〔2018〕80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岗街道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碧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项目位于松岗街道碧头社区,该项目已列入市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为2023年度续建项目,项目实施范围728102.4平方米。为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同时解决碧头社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对[松岗沙浦-江边地区]法定图则的04-05、04-07、04-08、04-09、04-10、04-11、04-12、04-13、04-14、04-15、04-16、04-20、06-01、06-02、06-03、06-04、06-06、06-07、06-08、06-10(局部)、06-16、04-06以及沿广深高速两侧的公园绿地(本次规划地块编号04-22、04-23、04-24、04-25、04-26、06-32、06-33、06-34)和沿松福大道的公园绿地(本次规划地块编号04-29)、06-05、06-17(局部),以及[松岗中心地区西片] 法定图则的05-04地块(局部)做出如下调整:
因广深高速改扩建以及碧头工业一路、碧头工业二路、碧头工业三路、环泰路、碧头南路等道路的拓宽,同时优化居住功能组团、整合教育设施用地、取消工业组团内的文体设施、预留更多防护绿地等规划调整,导致06-03、06-16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06-02由商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06-06、06-07、05-04-01地块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06-08整合至06-02,将06-08由教育设施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04-12和04-16地块三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04-11地块由文体设施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地块上配建的部分公共配套设施调至04-08地块;整合04-10、04-11、04-12地块为一宗用地,并调整宗地用地红线等地块用地红线.留用土地用途及规划控制指标
社区留用土地面积179865.6平方米,选址于调整后[松岗沙浦-江边地区]法定图则04-13、04-15、04-16、04-20、06-03、06-04、06-06、06-07、06-08、06-10-01、06-16地块和[松岗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的05-04-01地块。规划总容积90756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996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165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13356平方米,工业配套宿舍建筑面积13864平方米,工业配套食堂建筑面积2773平方米,工业配套小型商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294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不纳入公共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其中变电站、邮政所建成后按成本价移交相关单位)。
(1)04-1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5767.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4,规划容积112783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12783平方米。
(2)04-1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5144.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4,规划容积110054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05527平方米、工业配套宿舍建筑面积4527平方米。
(3)04-16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0595.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0,规划容积42534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9774平方米、工业配套宿舍建筑面积9337平方米,工业配套食堂建筑面积2773平方米,工业配套小型商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4)04-20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5639.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4.2,规划容积65272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65272平方米。
(5)06-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8857.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2,规划容积4614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342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22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6)06-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0758.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5,规划容积592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382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84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920平方米。
(7)06-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6099.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9,规划容积15395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323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9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7120平方米。
(8)06-0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6835.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8,规划容积15484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099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150平方米。
(9)06-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1587.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5,规划容积6383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213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8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10)06-10-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22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0,规划容积111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9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6平方米。
(11)06-1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4219.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1,规划容积2151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93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82平方米。
(12)05-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2140.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5,规划容积66302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462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74平方米。
1.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428号
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头花园1楼公示栏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本次公示的规划研究成果仅为草案,蕞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图:1.区域位置图2.项目实施范围图3.留用土地范围图4.图则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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