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结合株洲高新区发展目标和产业规划,制定全区招商规划,年度招商目标任务;对接上级招商考核指标,制定全年招商考核方案。
(二)提供全区招商综合服务,搭建各项招商综合服务平台。
(三)明确专人分别积极对接协调各产业组和平台公司,参与具体项目的引进、洽谈等各个环节,促进重大项目加速签约和落地。
(四)负责牵头做好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重要客商的接待和项目洽谈,重要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招商信息的统一发布,全区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制作。
(五)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协调、督查、统计与考核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及其他有关招商奖励激励的申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奖励激励的审核兑现工作。
(六)健全重点项目联络跟踪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有责任领导牵头协调,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落实,并实时更新联络动态。
(七)负责管理区驻外招商机构,对接市驻外招商联络处和招商专业中介机构,组织区内招商人员专题培训。
(八)负责对外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九)行使对“驻外联络事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高新区工委、管委,天元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内设科室3个,分别为综合科、投资促进科、项目管理科3个科室,有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外联络事务中心、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2个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年收入只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蕞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56万元。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32.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基本工资80.17万元、津贴补贴55.97万元、奖金125.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万元、公用经费6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考察和举行大型招商活动等招商经费。
(2)政府雇员经费26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雇员的工资发放,政府雇员分配到各个产业链组,协助完成各个产业链组的招商任务。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198.56万元,比上年减少58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产业投资促进工作组经费专项440万元,减少了“一划两图七清单”经费专项157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压减了4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了67.9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46.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雇员经费从行政运行的业务性经费项目调整至项目支出,运转经费增加8.6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60.5万元。包含:货物64.41万元,包括通用设备类24.02万元,家具类1.8万元,办公用品38.59万元;服务类296.09万元,包括会议印刷培训服务等81.57万元和招商活动咨询调查服务214.52万元、工程类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约346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56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00万元、政府雇员经费266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例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公务接待的控制。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推介活动会议费,与会人员约80人。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招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参训人员约60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天元区)招商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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