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谁无法无天让招商引资项目惨遭灭顶之灾?!(转载)
一个初具规模的发展前景良好的涉农企业,成长不到两年就彻底葬送在无法无天的“执法者”手上;一位身残志坚自主创业的中年汉子,有关部门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将他押上身家性命的上千万投资毁于一旦,转眼间沦落到债台高筑居无定所投诉无门的悲惨境地!难道这就是株洲市天元区政府和马家河镇政府对待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家应有的态度和做法?难道这就是株洲市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大“光辉政绩”?!
2012年7月暴力强拆发生后,株洲创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创辉公司)创办人殷剑强忍满腔悲愤,始终保持理性、克制的态度,依法维权但至今未果。他身心饱受煎熬已频临崩溃,无数次辛酸地质问:在如今的法制社会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何毫无法律保障?谁应当为企业的夭折和惨重损失负责?!上级组织如果不严肃查处坚决惩治这一恶劣行径,今后谁还敢来株洲投资创业?!
2010年初,株洲市天元区政府为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传达株政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热情鼓励企业或个人投入到蔬菜种植和畜禽养殖的事业中来,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搞活当地经济作出贡献。参加会议的殷剑为之欢欣鼓舞,他时年47岁,身患三级肢体残疾,但自强自立,曾在商海打拼多年,小有成就。他看好涉农企业的发展前景,并出于对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天元区投资环境的信赖,决心在农业领域里开创一番事业。
殷剑征得家人支持,将家里全部的征地拆迁款和积蓄拿出来,加上合伙人的投资,再找亲友借了不少钱,共筹措一千多万元,于2010年7月注册成立了一家以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农业为基础的中型股份制企业——创辉公司。经考察论证,殷剑将创业基地选定在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镇金龙村荷叶组。同年7月8日,创辉公司与金龙村村委签订了《集体土地租赁承包经营合同》,租赁荒山54亩,期限为20年,计划在此兴建“一中心三基地”,即农业休闲旅游中心和水产畜牧养殖基地、花卉苗木种植基地、优质食用菌开发培育基地。2011年3月基本建成生猪、家禽、水产养殖基地并投入生产经营,苗木花卉种植初具规模,到2012年上半年,优质食用菌开发培育基地也如期完工,准备安装生产设备。
公司选址、生产用地均经过金龙村村委、马家河镇政府、镇国土所、天元区政府、区国土局、区农村工作局的严格审核和批准。该项目的引进和立项也得到天元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和肯定。两年内创辉公司共投资1250万元,其中包括一期固定资产518万元,以及采购生产设备、技术转让费、员工培训费、人工工资等费用570万元。让人始料不及的是,正当公司 “三基地”相继建成,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之际,厄运却从天而降!
2011年4月,名为“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轨道交通零部件生产项目”横空出世,包括创辉公司承包用地在内的428亩土地被列入该项目的征收范围。这一征地行为纯属先征后批(其用地申请2012年5月才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核准),征收程序涉嫌违法:马家河镇政府未进行公告和举行听证会,有关部门早在2011年5月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非法进行房屋、土地调查和算账补偿工作。
在此过程中,殷剑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多次向马家河镇政府和天元区有关部门提出合理诉求,但对方根本不依照株政发【2011】2号文件相关内容商谈征购补偿事宜,而是采取“一切老子说了算”的霸道做法,把补偿数额只“确定”为一百多万元,这和公司实际投入相差太远,殷剑根本无法接受,拒绝在“补偿表”上签字。
对创辉公司来说,2012年7月6日成了噩梦般的伤心记忆!这天上午,在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几十台车突然气势汹汹闯入创辉公司。这支由马家河镇镇长王建国带领,天元区公安、城管等单位的三四百人组成的强拆大队,像鬼子进村扫荡一般,未出示任何身份证明和强拆法律文书,二话不说先将公司负责人殷剑及其他员工包围控制起来,在持续五个小时的强拆行动中,咆哮的挖机、铲车将创辉公司3600余平米房屋连同里面来不及转移的办公设施、机器设备、生活用品等彻底摧毁, 1600只良种蛋鸡全被碾压而死,鱼塘大半被填埋,20多亩优质苗木和罗汉松、红桎木、桂花等名贵树木均遭连根铲除!眼睁睁看着公司欣欣向荣的生产基地遭到如此惨无人道的毁灭性破坏,殷剑简直痛不欲生!野蛮粗暴的强拆人员不仅阻止公司职工拍照取证,还使得殷剑一家六口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住院,他年近九旬的岳母大受惊吓当场昏厥过去并导致下肢瘫痪,至今仍卧床不起。
当时目睹这一暴行的金龙村百姓也愤慨不已:把人家招商引资过来,征地拆迁连补偿还没达成一致,哪能想拆就拆?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太可耻了!
创辉公司惨遭暴力强拆后,马家河镇政府和天元区政府一直拒不认错,开始只愿出263万元“了难”,后来又提到400万。有关领导对殷剑说,我们也知道这点钱不够补偿企业经济损失,但你亏点就算了吧,因为这是政府行为,难道你还斗得过政府?
1、非法暴力强拆是对企业财产和党纪国法的严重践踏,应依法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证照和相关手续均严格依法办理,面临征收时,企业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尊重和法律保障。可是,有关部门不仅将法定征收程序抛之脑后,更无视本公司价值上千万的企业财产,事先不作任何口头和书面通知,也没有强拆的法律文书,就擅自组织强拆队将本公司所有生产基地和办公场所夷为平地,经济损失极为惨重,同时其野蛮行动还伤及无辜,马家河镇政府和天元区政府对此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严肃查处,责成有关部门赔偿本公司的经济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应承担全部医药治疗费用。同时,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位于马家河镇仙岭村的株洲神龙生态园也在本次征收范围之内,和本公司属同类型企业,只是规模要大一半,但获得了3000多万元补偿款,其收购补偿标准是本公司的十倍!相同企业征地补偿为何实施“双重标准”?马家河镇政府理应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同类企业补偿标准和方法对本公司进行足额补偿。
2012年12月31日,马家河镇政府同意和本公司共同委托株洲市天正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畜禽养殖基地用房进行市场价值评估,为其补偿提供依据。可当评估报告出来后,马家河镇政府却无故拒不认可,导致相关补偿工作被长期搁置。本公司认为,双方委托的权威机构所作出的评估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我们强烈请求上级政府责成马家河镇政府无条件接受这一评估结果,及时同本公司协商,妥善、全面处理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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