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清水塘、水竹湖等储备地块的拆迁工作已按部就班,有些拆迁的居民们对自家房屋补偿表示很疑惑,为什么补偿的钱这么少?那今天给大家普及下株洲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清水塘、水竹湖等储备地块的拆迁工作已按部就班,有些拆迁的居民们对自家房屋补偿表示很疑惑,为什么补偿的钱这么少?那今天给大家普及下株洲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9年元旦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新办法”不一致的,按“新办法”规定执行。“新办法”施行前已核发征收决定但仍未完成的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
1,房屋征收中的装饰装修补偿方法
“新办法”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同,对被征收房屋归纳分类,明确了住宅、经营性商业用房、其他非住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墙面、地面、门窗等不同共分为5档,住宅补偿标准从120元/平方米至550元/平方米不等,经营性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从100元/平方米至520元/平方米不等,其他非住宅补偿标准从0元至260元/平方米不等。
征收住宅、办公等非生产、经营性房屋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值的5‰/月计算,但每户(以房屋产权证为单位,共有产不分开计算)每月不低于700元。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根据机器设备、物资等拆卸、搬运、安装的实际情况按10-20元/㎡计算,协商不成的,经评估确定。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给予适当补偿,对已废弃的生产设备不予补偿。
征收住宅、办公等非生产、经营性房屋的,搬迁费按10元/㎡计算,但每户(以房屋产权证为单位,共有产不分开计算)蕞低不少于1000元。
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直接损失的,每月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7‰确定。停产停业期限,按照实际停产停业的月数计算,一般不超过6个月。
被征收人认为停产停业损失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申请评估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上一年度实际经营效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上年度经营效益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及补助(国有工业用地上厂房及配套用房除外)
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可给予被征收人下列奖励和奖励性补贴:
1. 按期签约奖励: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5%计算;
2. 提前签约奖励:根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时间,分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蕞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20元的奖励。具体分段时间及其相应档次在各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3. 奖励性补贴: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30%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15%计算。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在一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45㎡的、在二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0㎡的、在三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55㎡的、在其他类区原建筑面积不足60㎡的(调查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征收人夫妻双方在市城区范围内有其他住宅房屋的合并计算),可享受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分别按45㎡、50㎡、55㎡、60㎡给予面积补足。共有产权不分开计算。
被征收人符合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标准,同时在征收范围内有经认定为合法建筑或历史未登记房屋的,纳入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面积审查,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未经登记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面积,且未经登记建筑评估单价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补偿;
未经登记建筑面积大于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面积的,被征收人不享受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未经登记建筑补偿总额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总和低于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偿总额的,执行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未经登记建筑不再另行补偿。
征收国有直管公房的,按上述规定给予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
以上补足面积部分只按评估价格计算补偿价值,不计算装饰装修等其它补偿,不享受奖励、补助等政策。
购房补助标准为每套(户)5万元,以“购房补助卡”的形式发放,其发放数量以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套数为单位核发,对自建住宅房屋的按整幢房屋证载住宅部分的面积计算核发数量(以144平方米为计算单位),144㎡以内(不含144㎡)的核发一张《购房补助卡》,144㎡以上至288㎡(不含288㎡)的核发两张《购房补助卡》,288㎡以上的按以上方式类推。
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给予3000元补助。
二、国有工业用地上厂房及配套用房征收奖励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搬迁的,可给予被征收人15万/亩的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征收人不得享受除蕞低居住水平安置补助以外的上述奖励和补助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但未按协议约定期限腾空房屋交付的;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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