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工业园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日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0733/05)公开进行第次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南阳桥乡南洲新区工业园内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办公楼、自建房、公租房(无证)、厂区内相关资产。
1.被执行人株洲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南阳桥乡南洲新区工业园房屋建筑物(房产证号为株房权证株洲县字第1000000875号,建筑面积10601.42㎡;株房权证株洲县字第1000000876号,建筑面积3478.53㎡)。
2.被执行人株洲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工业园土地【土地证号:株县国用(2012)第875号,使用权面积46772㎡】。
3.被执行人株洲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工业园证号为株房权证渌口镇字第1000006761号、株房权证渌口镇字第1000006762号自建房及上述被查封土地上的一栋公租房(无证,建筑面积为5491.㎡)。
4.被执行人株洲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南洲新区工业园厂区内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5.被执行人株洲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南洲新区工业园厂区内相关资产。
查封处置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上述标的进行整体拍卖,总共评估价5781.52万元,起拍价为:4943.2万元,保证金为:7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
瑕疵说明: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拍卖标的所欠水电费、物业费等情况。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当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所有资产整体挂牌拍卖,自然人不可购买。因自然人购买无法办理工业用地过户手续,自然人可以受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需带身份证件材料前来湖南省株洲中级人民法院签过委托书方可参与竞拍。
2.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必须到当地政府了解政府的产业规划,并承诺在购买房地产之后的生成用途符合政府现行的有关要求。
3.拟拍卖资产已被抵押,因涉及解除抵押等事项,拍卖成交后资产的交付时间及开具不动产转让发票的时间较长。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2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凤凰支行
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备注:案号:(2018)湘02执191号拍卖款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3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四、其他与本次拍卖等有关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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