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充电站项目招商公告
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由株洲市城发集团子公司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渌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株洲市渌口区南洲生态新城核心区域,是南洲生态新城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提升新兴人口吸引力的引擎项目。为完善基础配套服务,助推绿色交通建设,湘渌公司计划于室外停车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以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目前拟决定采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运营该项目,并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投资运营合作方(以下称“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商范围为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充电站项目4-30个车位(具体数量以湘渌公司通知为准)。
1.合作方承担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充电站项目停车场充电桩的独家建设和运营工作。
2.合作方通过运营平台系统提供充电服务、在线运营、计费结算、充值管理、数据分析、运维监控和管理等高效精准运营管理。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系统的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云平台、智能客户终端、结算中心、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等。
3.合作方负责充电桩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使用监管,在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合作方自行更换充电桩,原充电桩交合作方自行处理,更换的充电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等同或优于原有充电桩。
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系统应具有极高的兼容性,可完美融合不同品牌的充电桩产品,对湘渌公司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充电站项目停车场的充电桩进行数据收集并统一管理,满足对充电桩的日常监控、在线运营管理、充电服务管理、充电数据的采集分析、智能化远程控制、故障报警等,极大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同时须为电动车主提供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服务终端对接充电桩运营系统,以便车主能方便快捷地进行充电桩查找、定位、导航,轻松实现充电桩的预约、启停,实时监控充电状态和进度,以及自助结算、支付、开票、退款等。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二) 参选单位拥有自主开发的充电桩运营、管理、监控、维护平台或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 参选单位须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生产(制造)或合法经营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 参选单位须为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备案运营商或拥有经市、区发改委批复的株洲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以实际在运营项目为例)(提供运营商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 5年内,参选单位须具有园区、综合体、会展、航空枢纽、交通场站等充电桩项目运营经验案例不少于2个(提供2017年4月1日以来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六)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与本项目相当的资金实力;参选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违法行为等。
(参选人需同时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本招标文件所称“参选人”包含参选人、参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与参选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合作方。湘渌公司提供停车泊位,合作方自行筹措本项目投资费用并提供建设及运维服务,运营期内合作方可自主经营充电设施并向充电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以行业公允价格),定价权归合作方所有,湘渌公司按充电服务费收益比例(不低于20%)获得充电服务费分成收益,充电服务费的计量根据合作方运营后台统计为准,计算公式为充电终端价格减去应缴电网基础电价。
(一)获取招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2 年4月 12日起至 2022年 5月11日止(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商文件的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1#3楼)。
(四)获取招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获取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获取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
递交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1#3楼)。
比选地点: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1#3楼)。
(一)参选人根据招商文件要求编制参选文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
(二)本次公开招商采用综合评估办法,按评分依次确定中选候选人名单(基本要求:一是完全符合参选资格条件;二是完全响应项目招商人招商合作条件),根据中选候选人名单报株洲市城发集团按程序确定合作方。
(三)参选人如没有达到三家及以上,该项目则通过谈判方式确定该项目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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