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园区发展升级版的思考与建议
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区域经济的重要基地。当前,经济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许多地市都把园区作为发展经济的主阵地。近期,我委围绕如何加快园区发展,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开展了调研,经过研究与思考,提出如下发展意见。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园区9个,其中,国家级园区1个―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园区分一区三园,即高新区河西示范园、田心高科园、董家F高科园。省级园区6个,即建宁经开区、渌口经开区、醴陵经开区、攸县工业集中区、茶陵经开区、炎陵工业集中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1个―清水塘循环经济示范园。市属园区1个,即金山工业园。
全市园区规划面积332.2平方公里,建成面积75.2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7.7平方公里,商业用地面积13.8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3.7平方公里。园区企业1782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478家,高新技术企业161个。从业人员21.3万人。2012年,园区技工贸总收入1501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426.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9.5亿元,完成高新技术产品产值948.1亿元,上缴税收54.8亿元(详见附表1)。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为52.3%,居全省第三,株洲高新区为全省第三个千亿产业园区。
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全市各园区的产业定位进一步明确(详见附表2)。
西示范园:规划面积36.5平方公里,建成面积15.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861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60家,规模工业企业72家。
田心高科园:规划面积31.2平方公里,建成面积1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轨道交通、电子信息及变流技术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124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9家,规模工业企业21家。
董家F高科园:规划面积57.6平方公里,建成面积7.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通用航空装备产业、服饰产业、健康食品生产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7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5家,规模工业企业36家。
建宁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服装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58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4家。
渌口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8.5平方公里,建成面积3.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基础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52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家,规模工业企业45家。
醴陵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建成面积5.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陶瓷、汽车零配件制造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107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1家,规模工业企业80家。
茶陵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8.5平方公里,建成面积4.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建筑陶瓷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73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4家,规模工业企业55家。
攸县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30.7平方公里,建成面积6.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55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4家,规模工业企业40家。
炎陵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10.7平方公里,建成面积1.9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纺织、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73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4家,规模工业企业55家。
清水塘循环经济示范园:规划面积47平方公里,建成面积6.9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材料、环保装备、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规划面积41.6平方公里,建成面积6.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有色金属、机械制造、轨道交通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57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9家,规模工业企业28家。
金山工业园:规划面积41.6平方公里,建成面积6.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有色金属、机械制造、轨道交通等产业。至2012年底,园区企业个数57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9家,规模工业企业28家。
管理体制。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全市园区的规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由市园区办统筹。各园区实行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制。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园区的管理职能。天元区、石峰区、芦淞区均实行了“园政合一”,区委、区政府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株洲高新区为副市级单位,下设五局一室(均为副县级),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兼任天元区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单设,天元区区委书记兼任管委会副主任。石峰区区委书记兼任党工委书记,区长兼任管委会主任,下设五局一室(均为副县级)。芦淞区区委书记兼任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没有明确。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和5县(市)园区均设立独立的党工委和管委会,有专职党工委书记和管理委会主任。醴陵经开区为正县级,建宁开发区为科级,其他县(市)园区均为副县级。
在经济管理权限方面。株洲高新区享有部分市级审批权限,醴陵、攸县分别于去年5月和今年4月将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审批权限授予园区实施,其他各园区还没有实施。
财政体制。高新区、田心高科园、董家F、建宁开发区等园区由于实行“园政合一”体制,政府与园区财政为同一财政。醴陵经开区、攸县工业集中区已分别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明确了土地收益和税收返还比列,建立了自己的财源,其他各园区还未实施。
运行机制。自2009年开始,我市着力推动园区发展方式的转变,即由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建设模式向市场运作模式转变。至2012年底,每个园区都至少成立了1家园区公司,全市共有各类园区公司11家,公司总资产达到258亿元,2012年园区公司共融资达60亿元,以园区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开发、经营的市场运作模式正逐步形成(详见附表3)。
与2007年相比,2012年我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增长了4.8倍;工业增加值增长了4.1倍;上缴税收增长了5.3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5.2倍。园区规划面积扩大了3.3倍,建成面积扩大了3.1倍。园区企业个数增加了1240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增加了254家。
园区已成为区域经济的火车头,全市经济的重要增长极,经济规模已占全市半壁江山。但是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经济总量偏小。2012年,我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仅为长沙的三分之一,落后湘潭200多亿元(见表一)。
排名靠后。2009年,株洲高新区在全国54家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45位,2011年在全国105家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退至60位。2011年,技工贸总收入全省20强园区中,株洲仅1家(位居第三),长沙6家,湘潭3家。醴陵开发区、攸县工业集中区分别位居40位和53位,与全省十强县的地位极不相称;国家级园区偏少。目前我市只有1家国家级园区,而长沙有4家、湘潭有2家,均比我市多;经济运行质量不高。项目投资强度偏低,税收贡献率不大,城区内园区的亩均投资强度在170万元左右,亩均税收12万左右,县(市)园区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到100万元,亩均税收不足6万元。
在编制“十一五”园区发展规划时,我委组织专家对全市园区产业布局进行了专题研究,规定主城区园区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4个,县域园区不超过3个,并对各园区产业进行了重新定位,主导产业基本明晰。河西示范园、田心高科园、董家F高科园、醴陵经开区基本上围绕产业定位开发项目和招商引资,特色比较明显。但是,从全局来看,我市园区主导产业仍然不强。在全市中,仅有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服饰贸易、陶瓷等4个过100亿产业。主要原因:一是产业规划执行不力,主导产业经常调整,随意性大。如有的园区引进某个大的产业项目,随即把主导产业调整为与该项目挂钩的产业,产业跟着项目走,而不是项目跟着产业走,导致园区之间产业雷同,彼此恶性竞争,主导产业不突出。二是产业链条不长,产业配套不强,导致产业集聚度不高,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如轨道交通装备、汽车、服饰等产业集群的市内配套率较低。除醴陵外,县域园区中没有一个过20亿元的产业。三是缺少龙头骨干企业。除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装备制造等产业外,服饰、陶瓷、机械制造等产业及其他产业缺乏骨干龙头企业。
园区作为招商引资的平台,投资的洼地,在引进项目、引进资本、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市扩大对外开放的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2012年,我市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0个,引进外资2.6亿元美元,内联引资合作项目137个,引进内资147.5亿元,吸引民间资本12.5亿元,引进高技术人才23名。同时,引进了成都置信等一批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但从招商质量来看,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特别是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新型产业项目偏少。在去年签约引进的项目中,过亿元的项目28个,不到25%,过10亿元的项目才2个,高新技术项目9个。二是从区域外引进的项目不多。在开展的内联引资合作项目中,大部分是河东搬到河西、城区搬到县区的项目,真正从区域外引进的项目不到5成。另外,在国际资本大迁徙、产业大转移中,我们没有很好的抓住机遇,做好产业承接转移。
“筑巢引凤”,完善基础设施,一直是我市园区的工作重点。这些年来,基础设施力建设度大,投资年年增长,2010-2012年,我市园区基础设施投入每年都在100亿元以上,据统计,全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800亿元以上。特别是高新区河西示范园、攸县工业集中区、醴陵经开区等园区,主干路网、给排水管网、通讯网络、电力等设施较为完善,配套设施比较到位,园区承载能力较强。但随着园区的快速发展,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园区的功能配套没有同步跟进。一是园区的支撑平台建设滞后。因为园区企业关联度不高,一些公共支撑平台无法搭建,如公共研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仓储等几乎是片空白,导致企业运营成本高;二是专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如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商贸物流支撑体系、资讯资源共享支撑体系等很弱,造成园区融资难、物流不畅、信息闭塞等问题。三是园城融合度不高,城市功能对园区的支撑作用不强。文化生活、教育卫生、公共交通等城市功能对园区支撑不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区发展,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力度较大。特别是2013年以来,我市主要领导多次到园区视察、现场办公,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在全市上下营造了良好的园区攻坚氛围,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园区干部职工的劲头更足了。但是园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仍然制约园区发展。一是管理环节多。园区内的问题,园区做不了主,需层层请示汇报,致使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权大打折扣,决策效率下降。二是简政放权不够。全市工业园区内,除高新区享有部分市级审批权限,醴陵经开区、攸县工业集中区享有县级审批权限下放外,其它园区均未能实行。审批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等现象严重,有的项目审批过程拖上一年甚至更长才能办成,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一权两制一司”架构理顺园区管理体制,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进展不是很顺利,阻力较大,仅醴陵、攸县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但醴陵没有完全执行到位。三是财政体制不活。全市大部分园区没有实行独立的财政体制。除高新区、芦淞区、石峰区实行“园政合一”的区域外,其它县市区园区均未建立独立的财政体制,仅为财政部门的报账单位。由于没有独立的财政体制,园区运转不活,资金运行效率降低。园区的体制机制已不适应园区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升级版、建设新株洲”为主题,树立“集群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理念,按照“产城融合发展、创新特色发展、两型绿色发展”的思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方式创新,通过创新驱动、项目带动,促进发展提速、建设提质、产业提升,努力把我市园区建设成为开放引领区、产业集聚区、城市拓展区。
1、经济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经济总量翻番、利税总额翻番“两个翻番”,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00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200亿元。
2、园区提升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三个升级”,即渌口经济开发区(南州新区)、醴陵经开区、攸县工业集中区三个园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一个千亿园区”,即株洲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三个进位”,即高新区在全国排名前移5位、金山科技工业园、茶陵经开区进入省级园区20强、炎陵县工业集中区进入省级园区30强。
与城市南移发展方向相吻合,促进布局再优化,产业再提升,实施“城区园区提质,县域园区扩容”战略,形成城区两核心,县域两中心的新布局。
“两核心”即将株洲高新区打造成为中南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把南州新区打造成为株洲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示范园: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支柱产业,打造汽车、信息产业基地、新能源装备基地。田心高科园: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打造轨道交通基地。董家F高科园: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通用航空装备产业,打造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株洲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打造信息产业基地、新能源基地。
“两中心”即醴陵经济开发区、攸县工业集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醴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陶瓷、建材、汽车零配件等产业,打造陶瓷城、玻璃建材基地。攸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建材等产业,打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建材基地。
加快园区水、热、电、气、道路、通讯、环保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公共基础设施与专业园区的功能对接,促进基础设施园城无缝对接;加快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品位和档次。高品质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加快产业园区的公共科研开发、资讯资源、公共检测、技术创新、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公共支撑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变粗放型的建设到专业开发和经营,以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的方式,着力实现园区在规划水平、建设水平、园区风格、经济效益上的提升,助推园区上档升级。加快市场化运作,改变过去由政府包打包唱,过分依靠土地融资、过分依靠低价出让土地招商、过分依靠行政手段推动的发展方式,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完善园区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做大做强园区公司,以园区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产业支撑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开放,引入专业化公司来做。
依据产业定位,创新园区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方法,变招商引资为招强选优,促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中。围绕轨道交通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航空装备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服饰产业、陶瓷产业等重点产业,按照产业链条的各个节点进行招商,促进产业配套。围绕金山新城、南州新区、东富工业园、网岭循环园等新建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装策划一批有深度、高质量的项目对外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集中成片开发。瞄准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和行业100强等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开展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大项目。加强与央企的对接,争取更多的央企投资项目落户株洲。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大产业整合力度,现有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尽可能整合到园区,现有支柱产业的核心企业尽可能注册到园区。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发挥标准厂房孵化功能,促进小微企业做强做大。到2017年,园区规模企业个数突破1000家,其中100亿元以上企业10家、过50亿元企业20家、过10亿元的企业50家。
按照“特色立园、差异发展、专业服务”的要求,着力调整园区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定位园区主导产业,做好主导产业的升级。着力建设一批产业规模大、集中度高、竞争力强、占地面积超过20平方公里的特色园。重点打造田心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河西示范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董家F航空装备产业园、河西示范园太高信息技术高端产业园,南洲新区信息技术生产基地、河西示范园生物医药产业园、金山中医药产业园,形成战略新兴产业集聚示范区;重点打造建筑陶瓷产业园、南洲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促进园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一园一特色、一园一品牌,提升园区发展品位,提高总体竞争能力。
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提高投资强度,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国家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省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鼓励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盘活土地存量。鼓励企业采用零增地技改等方法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使用效率。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入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切实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充分利用清水塘战略性改造的机遇,引导株冶集团、中盐株化、旗滨玻璃、柳化智成等企业绿色搬迁。加快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全面推广节能产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每个市委常委,联系一个园区。强化市园区攻坚办的组织协调职能,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兼任园区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时市园区办班子高配正处级。高规格配备园区管委会班子,国家级园区按副厅级配备,进入20强的省级园区按正处级配备。园区党工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或列席党委常委会议。有针对性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管委会领导班子,有针对性的鼓励县市区后备干部到园区锻炼提高,有针对性的促进我市园区干部与其他先进地区园区干部学习交流。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重点加快推进“一权两制一司”改革,激发园区发展活力。一是明确县市区长为园区建设头部责任人。二是充分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参照云龙示范区的做法,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大胆放权,建议下放建设项目选址审批、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35项行政审批权(详见附表4)。对高新区、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建宁经开区等城区范围内国家级、省级园区,规划范围内的项目下放市级审批权。对县域省级园区,规划范围内的项目下放县级审批权,实现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审批基本不出园区。三是设立园区一级财政,5个县域省级园区建立园区本级财政,实行自收自支。鼓励税务部门在园区设立税收征管机构,按照属地原则,采取在园区生产地就地纳税征收管理的方式。实施放水养鱼的财政政策,园区规划范围内的财税收入、土地收益应更多返还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发展。四是实行灵活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园区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层(含中层)以下干部职工、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采取雇佣制、聘用制、岗位制、绩效制、年薪制等多种用工、薪酬制度(原则上高于当地公务员标准),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园区管理团队。五是提升园区平台公司,将石峰区轨道公司、循环公司、荷塘区的金城公司、芦淞区的新芦淞集团公司升格为市级平台公司,提高公司投融资水平,增强项目开发能力。鼓励园区大胆探索、创新园区管理、开发、运营的体制机制。
(三)发挥政策作用,加大财政扶持。提高财税返还比例。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收益全部返还给园区,商业用地收益90%以上返还给园区;园区规划范围的地方本级收入全部返还给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规费,地方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园区;从2014年起,园区发展扶持资金增加到8000万元,支持园区基础实施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调整园区标准厂房支持政策。调整株发〔2010〕13号文件关于园区标准厂房奖励办法为:对于出售标准厂房,园区标准厂房购买企业按照所缴纳的契税,扣除税务征管经费后全额奖励企业。同时按出售收入2%的综合比率奖励园区和企业,由园区按季申报材料办理。对于出租标准厂房,按全年标准厂房出租收入8%的综合比率奖励园区和企业,由园区在次年的2月份前申报资料办理。提高市财政对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助标准,从2014年,按每平米补助标准由目前的10元提高到20元。补助金额由市园区办核准认定后,由市财政局在次年一季度核定下拨。补助资金由财政列入预算。
(四)促进要素集聚,增强发展保障。抓好“四个一批”工作,即“启动一批项目、储备一批土地、做强一批公司、建设一批标准厂房”,有效解决土地和资金问题。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并实行用地指标置换。优先支持和安排项目建设。园区引进的项目,符合重点项目条件的,优先列入建设计划。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强拉动作用的园区规模以上新增项目,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允许依法采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方式灵活解决项目落地问题。
加大资金支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化、开放型经济等各类政策性专项资金向园区倾斜。鼓励园区创建投融资平台,支持园区将开发建设后所形成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以及财政历年投入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包括土地、道路、标准厂房等可用于抵押的资产),通过划转和授权经营方式注入投融资公司,扩大投融资公司资本注入来源。支持园区规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银行到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鼓励园区建立各类担保机构。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银园、银企合作。
(五)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建立园区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行招商项目全程代理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全程服务。严格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部门对园区企业的检查行为,着力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良现象,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发展环境。加大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为园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全市园区一盘期,杜绝园区间的无序竞争;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园区攻坚的目标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帮助园区协调解决问题。
(六)强化督查考核,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督促调度,对园区重点工作任务执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的工作机制。严格奖惩制度,真正做到考核结果与干部收入分配、职级提升“双挂钩”;大幅增加一票否决项目,对未完成园区体制改革、扩区升级目标任务,对未完成大项目、新项目和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督查考核联动机制,适当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统计、国土、财政、建设等部门参与。加强考核通报,每月通报督查情况,每季通报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服务责任单位实行交办销号制度,限期解决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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